所需的2016-2017年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主体招标公告

所需的2016-2017年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主体招标公告



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第二次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根据辉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对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需的2016-2017年 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主体 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标书编号: HZC2016-02-048

二、服务项目: 2016-2017 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对辉南县12个地块,征收面积约20.8 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棚改征地拆迁服务以及安置住房筹集、货币化安置、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居民的安置等工作。

三、服务项目 总控制 金额: 约6.6亿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2.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要求国有独资企业。

五、投标方文件取得方式: 合格的投标人须持有效证明于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19日(节假日、双休日休息)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到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方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5 、 还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投标人在开标时, 以上证件 须供应商提供原件备查,是否真实合法有效,由专家组审核确认。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6 年7月26日上午10:00 时前。

八、投标保证金:

1 、投标时应提交5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2 、 不收现金,请提前汇入采购中心账户。( 户名: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南支行。帐号:********138*****2145。)

3 、 未中标方此款退回投标公司基本账户 。

4 、投标保证金请于2016年7月25日下午4:00时前由投标公司基本账户汇入采购中心账户,在规定日期内没有汇入保证金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在规定日期内汇入保证金的,但没来投标,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

九、开标时间:2016 年7月26日上午10:00 时

十、开标地点: 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建行四楼)

联系地址:吉林省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5100

联系人:宋金明

联系电话:****-*******





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 年7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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