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城东水厂灌溉总渠水源工程配电柜等设备采购公告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城东水厂灌溉总渠水源工程配电柜等设备采购公告
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阜宁县自来水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宁县自来水公司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城东水厂灌溉总渠水源工程配电柜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宁县自来水公司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城东水厂灌溉总渠水源工程配电柜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NCG【2016】86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迎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宁县自来水公司
地址:阜宁县城河路237号
联系方式:王迎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裴余进
代理机构地址: 152*****75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阜宁县自来水公司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城东水厂灌溉总渠水源工程配电柜等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阜宁县自来水公司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城东水厂灌溉总渠水源工程配电柜等设备采购。采购资金为国家专项资金且已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主要包含但不限于配电柜等设备及所有配件的采购、供应,并根据进度要求进行指导安装和调试,直至所供设备调试至水厂正常运营使用为止。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具体详见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
4、工期要求:中标人接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60日内完成设备的采购、供应,并根据进度要求进行指导安装和调试,直至所供设备调试至水厂正常运营使用为止。
5、质量标准:配电柜等电气设备的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并通过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每批次到货时须同时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监理及工程所在地质监部门的抽检及验收,招标人保留驻厂监造的权力。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供应上述采购货物的设备生产厂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生产厂商才能参加投标。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资信等级证明。3、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国家强制“3C”证书以及KYN28A“CQC”产品认证证书。 4、KYN28-12KV高压试验报告,MNS试验报告。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6、招标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备注:以上所要求的各种证书的原件必须随同投标文件交评标委员会审查,不能提供原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4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服务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可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带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投标人的单位介绍信,同时带一个未使用的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自来水公司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自来水公司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城东水厂灌溉总渠水源工程配电柜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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