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6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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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兰石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云山综合供能站新建项目

兰溪市云山街道茆竹园村

兰溪市兰石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兰溪市兰石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云山综合供能站位于兰溪市云山街道茆竹园村加油站占地面积为 2349m2,该站为新建的二级综合供能服务站,埋地油罐区拟设卧式双层油罐4 只,其中 30m3柴油罐1只,30m3汽油罐3只,油罐总容量 120m3,折合汽油总容积为 105m,拟设潜泵式双油品四枪电脑税控加油机2台、三油品六枪电脑税控加油机2台,240KW一拖四分体式充电一台。设1立方米集成式汽车尾气处理液加注机一套。劳动定员6人,经营采用三班二轮转制,年工作日365 天。

一、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废气达标排放。 二、按照环评要求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做到噪声达标排放。 三、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废水达标排放。 四、按照环3评要求落实固废处理措施,做到固废无害化、资源化。 五、严格遵守环保规范,今后保证遵守与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六、保证报告中的陈述真实、合法,是项目全体出资人真实意思的表现。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表格,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废气:加油站设置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本项目采用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为可行性技术,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能得到有效控制。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地面清洗废水及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近期(市政管网未敷设前)委托环卫转运至兰溪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纳管至兰溪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油罐清理产生的废矿物油、隔油池清理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分类收集的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废滤芯,其中废矿物油、浮油、浮渣和污泥即产即运,不在站区内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含油抹布和废滤芯产生后,现在站区内危废暂存箱暂存,再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①加油泵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②出入区域内进出车辆严格管理,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设置减速带)、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使区域内的交通噪声降到最低值;③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加强设备检查和维修,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④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轻拿轻放,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

通讯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兰溪市政务服务中心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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