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河泵站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龙河泵站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常州市新北区新龙河泵站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常州市新北区新龙河泵站改造工程施工已由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常开经计〔2016〕100号)批准兴建,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列支,项目法人为新北区新龙河泵站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新北区新龙河泵站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1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常州市新北区新龙河泵站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新龙河与德胜和交叉口,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泵室进行改造,更新水泵及配电设备三台套,增设铸铁闸门及启闭机6套。项目总投资148.81万元。 1.2.2 计划工期2016年9月—2016年12月,日历日105天。1.3.投标人资格要求1.3.1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1.3.2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1.3.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省部级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2012年12月~2015年12月,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业绩[指合同价在100万以内泵站水利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工程完工证明材料为准,且工程质量达合格等级及以上,下同],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违反上述承诺,立即自动退场。1.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1.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7月—2016年7月)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 1.3.7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3.8按照《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投标单位常州市诚信等级C级及以上。 1.3.9外省外市企业投标必须先通过常州市新北区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1.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4.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派人于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广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需递交以下资料:资质证书(含资质证书网上年审通过的记录,网上截屏打印后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证,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驻工地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建造师的类似工程业绩所有有效材料、报名人所在单位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交费证明(缴纳时间为 2016年4月至2016年6月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近三年(2013年7月—2016年7月)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材料,外省外市施工企业进常州市新北区备案表。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退还。报名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1.4.2购标书时间和地点与报名时间和地点相同。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1.4.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1.4.4报名资料只作为报名条件,不作为资审合格条件。1.5.投标文件的递交1.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2日下午 14:00时。地点为: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北区分中心 102 会议室。(新北区渭河路2号,长江贸易中心南50米)。1.5.2本工程开标: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相同。1.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6.踏勘现场及标前会议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于2016年6月27日下午14:00时,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北区分中心 102 会议室召开标前会议,投标单位提交书面疑问,由招标人统一予以答复。 1.7.联系方式招标人:新北区新龙河泵站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8号(区政府)1706室邮政编码:213022联系人:李军电话:****-********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18号(嘉新花苑)A座二楼203室邮政编码:213022联系人:周筠电话:****-********传真:****-********1.9 .备注1.9.1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1.9.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拟投标的主要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需与报名时投标报表中反映一致,如不一致需在开标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招标文件文件出售处审核备案。1.9.3按照《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投标单位常州市诚信等级C级及以上。
1.9.4外省外市企业投标必须先通过常州市新北区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外省外市企业进常州市新北区承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备案表格请到常州市新北区水利信息网www.xbsl.gov.cn下载),联系电话137*****749。请携带企业办理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所在企业养老保险证明以及招标公告中标明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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