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申报永川区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生猪养殖设施设备改造提升的通知招标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申报永川区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生猪养殖设施设备改造提升的通知招标公告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35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57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58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永川区2023-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生猪养殖设施设备改造提升项目申报指南》,请各镇街按要求开展此项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2023-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资金生猪养殖设施设备改造提升项目
申报指南
为规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奖励资金,促进我区生猪养殖提档升级,保障市场供应,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永川区域内,2023年出栏育肥猪4000头及以上的大型生猪规模养殖场。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养殖区域规划,在适养区范围内,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在在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的生猪规模养殖场;
(二)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有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有近两年的粪污利用台帐;
(三)土地使用手续完善,有政府审批或农业部门用地备案或国土部门用地备案或镇村签订用地协议;
(四)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有完整的养殖档案,无非法添加物使用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已享受过财政补助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支持环节
重点用于扶持生猪养殖环节的圈舍、粪污处理、动物防疫等设施设备改造提升。
四、补助数量和标准
根据项目申报情况,择优选取1-2个生猪规模养殖场实施项
目,本项目补助资金总额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5万元。采取“先建后补”模式,补助资金不超过养殖场改造投资总额的50%。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条件并自愿申报的单位,如实填写实施方案后由其所在镇街政府初审同意后,报区农业农村委畜牧渔业中心。申报单位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
(二)区农业农村委畜牧渔业中心收到经镇街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后,会同区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业务和财政论证、评审,经会审通过的项目,对拟实施项目单位进行公示无异后,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联合下达项目任务,并纳入当年财政资金补助的建设项目。会审未通过的项目,不纳入当年财政资金补助。
(三)建设项目完工后,由项目业主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验收小组,于2024年9月份开展现场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单位将通过永川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审批,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养殖场业主账户。
六、资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如实提供以下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按顺序排列,并附目录,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1.项目汇总表(附件1);
2.项目申请表(附件2);
3.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养殖场土地使用证明复印件;
6. 环保备案登记表或环评报告复印件;
7.《畜禽养殖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8.《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9.经永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通过查验检疫证出具的2023年生猪出栏证明;
10.其他相关材料。
(二)报送方式
2024年6月28日18:00前将申报资料纸质件及电子件报送至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畜牧渔业心403,联系电话023-********,********@qq.com">邮箱********@qq.com,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该项目。
附件:1.永川区2023-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生猪养殖设施设备改造提升项目汇总表
2.永川区2023-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生猪养殖设施设备改造提升项目申请表
3.实施方案格式
附件1
永川区2023-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生猪养殖设施设备改造提升项目汇总表
镇街(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年 月日
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建设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 (万元) | 补助金额(万元) | 财政支持环节 和补助标准 | 绩效目标 | 备注 | |
说明:1、本表所有内容按照实施方案过录,填报内容需与实施方案内容一致。 | |||||||||||
附件2
永川区2023-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生猪养殖设施设备改造提升项目申请表
猪场名称 | 地址 | ||
法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建场时间 | 银行帐号 | ||
饲养品种 | 申请补助金额 (万元) | ||
基本 情况 | 是否在禁、限养区:□是□否 有无环评备案登记:□是□否 有无驻场或兼职兽医:□驻场兽医□兼职兽医□无 有无动物防疫合格证:□有□无 土地来源:□租赁□承包□自留地 有无规范的养殖档案:□有□无 | ||
养殖 规模 设施 | 圈舍面积:平方米,其中:种猪舍平方米; 育肥猪舍平方米 现存栏量:头,其中:能繁母猪头;育肥猪头; 设计年出栏量:头,2023年出栏量:头。 排水沟:米,排污沟:米,沼气池(或污水处理池):立方米,干粪堆积发酵池:立方米,沼液储存池:立方米,配套消纳用地:亩,其他。 | ||
拟建 内容 | 申请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 ||
镇街 政府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3
行(产)业分类:畜牧
永川区2023-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生猪养殖设施设备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
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
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参考使用。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评审组 长 |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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