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沈阳市检察机关指定居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改造沈阳市检察机关指定居所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改造沈阳市检察机关指定居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999,409.54
最高限价(元):2,999,409.54
改造指定居所土建改造工程、强电工程、弱电(监控)工程、通风工程、给水、排水、采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8月9日,共3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2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民市南郊路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晟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站前东路34号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晟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隋丽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