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路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三仪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房租一案聘请诉讼代理律师项目二次招采公告
黑龙江省佳路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三仪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房租一案聘请诉讼代理律师项目二次招采公告
黑龙江省佳路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三仪生物工程
有限公司拖欠房租一案聘请诉讼代理律师项目(二次)
询比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佳路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三仪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房租一案聘请诉讼代理律师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路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三仪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房租一案聘请诉讼代理律师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DSJ*********
2.3采购内容:法律诉讼代理服务聘请律师事务所
2.4服务期:签订合同后至本案执行完毕时止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采购预算:******.00元
2.7付款方式:按照代理结果及节点计算代理费:代理结果付款节点:一审判决完毕付代理费中标价的50%,二审判决完毕付代理费中标价30%,执行完毕后再付代理费中标价20%(如一审后当事人双方未上诉,则直接支付中标价剩余5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响应;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响应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响应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询比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响应登记获取询比文件
4.2报名资料,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供审核(加盖公章):
(1)律所执业许可证;
(2)开户许可证明材料;
(3)如联系人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联系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4.3询比文件费缴纳事宜:
(1)文件购买金额以及形式:2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3000元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14时00分
(4)汇款账号:
公司名称: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税号:********MA19GTD657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哈尔滨开发支行
注:
(1)汇款凭证须备注项目编号+标书款/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
(2)请在购买文件及缴纳保证金后留存好的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汇款以后请第一时间跟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经理/联系人联系,核实到账情况。如需开具发票的,请将开票信息提供给项目经理,未提供开票信息的将默认为无需为供应商开具发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14时00分(同开标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301号(哈尔滨国际会议展览体育中心-展览办公区3层会议室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
7.询比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询比文件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佳路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女士
电 话:152*****687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301号(哈尔滨国际会议展览体育中心-展览办公区3层)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181*****355
标签: 诉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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