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新小学标准化学校创建--附属用房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西新小学标准化学校创建--附属用房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龙建招2016(1)-37
一、龙泉市西新小学的建设项目 西新小学标准化学校创建--附属用房修缮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龙发改规划[2016]153号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二、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龙泉市西新小学内
(2)建筑规模:建筑修缮、水电安装、屋面修缮及围墙修缮。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4)工期要求:65日历天。
(5)工程暂估总造价:约99.1955万元。(其中暂定价50000元,投标时不作下浮)
(6)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
3、项目负责人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2016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市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人员。
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1)本工程招标公告于2016年7月15日起,同时在http://www.lscgzb.gov.cn/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qztbzx.com/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发布。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6年7月15日起,网址:http://www.lqztbzx.com/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万捌仟元整,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一次交纳,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交费人的名称,交费人的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为准。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到帐为准, 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为准。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是√否采用高额保函担保。
招标人:龙泉市西新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人:金女士
电 话:159*****093 电 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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