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西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西夏区城管环卫基地和政务大厅物业管理项目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银川市西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西夏区城管环卫基地和政务大厅物业管理项目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
项目编号: 2024NCZ(YC)******
项目名称: 银川市西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西夏区城管环卫基地和政务大厅物业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银川市西夏区城管环卫服务基地、银川市西夏区政务大厅项目 | 银川市西夏区城管环卫服务基地、银川市西夏区政务大厅项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两年,合同逐年签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根据《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分支机构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6)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要求,对于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A级的投标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A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 A 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对供应商能即时供货的货物类采购项目(如电脑、打印机等通用类办公设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及时向供应商支付全部合同资金,免收项目履约保证金;对不能即时供货的货物类采购项目、履约实现较长的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及适用《政府采购法》的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鼓励对履约诚信良好且信用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时间: 2024-06-20 18:00:00 至 2024-06-27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4-07-11 1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 4.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获得帮助。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本项目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期项目,请投标供应商办理二期CA锁进行投标。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西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西夏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银川市万寿路177号银川市市民大厅
联系方式: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蒋宝虹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孙晓彤
电话: 095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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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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