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年度车辆租赁服务公开遴选供应商公告
福州市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年度车辆租赁服务公开遴选供应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司因会务保障等相关活动需要,采购2024-2026年度车辆租赁服务,公开遴选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
2.项目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采购内容及要求:本次采购项目遴选3家供应商,为我司提供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高新区、长乐区、闽侯县、罗源县、连江县、永泰县、闽清县、福清市等7区6县(市)内交通包车服务,车型包括5座小轿车、7座商务车、19座中巴车、33座大巴车、50座以上大巴车,每日用车10小时100公里,超公里数7元/公里,超小时30元/小时。根据实际用车情况据实结算。
服务要求:在实践活动过程中,成交人按照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车辆并配备专职驾驶员(食宿自理)提供驾驶服务,接送车辆必须安装监控设备,每天按照车辆座位数提供2瓶饮用水等,根据项目需要配备车辆调度人员1名。
4.价格控制
此次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提供各车型单价,项目服务过程中,可根据实际用车人数调配不同车型,控制价如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许可证》,成立3年以上且具有省际以上经营资质;
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fj.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有下列情况之一,资格审查不通过,为无效标:
(1)材料或其包含的内容不齐全、未按照要求进行封装。
(2)提供虚假材料、复印件经核对与原件不一致。
三、响应文件要求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文件:
1.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许可证》复印件等资质材料;
4.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或报告: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严重违法记录;
5.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至当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应拟投入项目的19座及以上车辆≥12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和保单目录证明。
②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的驾驶员有10人及以上,年龄≤60周岁,且承诺所有驾驶员均无犯罪记录,须提供上述驾驶员名单、驾驶证、无犯罪记录的承诺。
③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以合同或成交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有“政务活动”或“大、中、小学校用车”或其他“大型商业活动(合同/成交金额≥30万元的)”车辆保障工作经验,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证明。
8.报价函、履约承诺函、安全承诺书。
以上所有文件均需要盖章,投标文件一式壹份密封装袋,封口处加盖公章,且在密封的外包装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全称、日期”等内容,加盖公章。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
2024年6月21日至6月25日,通过福州市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fzbdc.com.cn)公告获取相关文件。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25日下午17:00前,提交投标文件至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510室,采取书面密封方式送达(采用快递邮寄的以送达时间为准)。
联系人:黄女士 0591-********
五、中标单位选定方式
由福州市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报价投标文件进行审验,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报价情况排序,选定其中接受最低报价的三家企业为车辆供应商(即报价最低的企业为第一中选人,联系第二低企业若接受最低报价则为第二中选人,次低企业若不接受该报价规则则联系第三低企业,以此类推)。
2024年6月25日17:30我单位将组织人员现场开标,确定供应商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附件:1.报价函
福州市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0日
标签: 车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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