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冀0528破3号邢台群星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投资人招募公
2023冀0528破3号邢台群星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投资人招募公
邢台群星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第二次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群星管破字03号
2023年8月31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23)冀05破申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佟玉凤对被申请人邢台群星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星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经报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2023年9月1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冀 05破申2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被申请人群星公司破产案件指令河北省宁晋县人民法院审理。河北省宁晋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19日作出决定书指定河北惠信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群星公司拥有HW08废矿物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排污手续齐备,自身具备运营能力,市场可期,具有很高的挽救价值,且在继续营业中对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检修维护,随时可开工复产。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的高效整合,增加企业资产运营价值,管理人在宁晋县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拟以重整方式解决群星公司债务危机,现发布第二次投资人招募公告,本次招募期限为20日。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投资人,本次招募预投资人采取公开招募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
2、为使意向投资人了解群星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3、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群星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4、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群星公司概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登记信息
群星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14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068******P,注册地位于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东聚集园区,法定代表人李艳杰,经营范围:废矿物油HW08(900-202-08、900-249-08)收集、贮存、利用;基础油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行政许可情况
(1)2019年12月 30日取得国版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068******P001Z),有效期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7年12月29日。
(2)2023年7月28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新证,(编号:**********、流水号:邢环危证******号),有效期自2020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9日。
(二)资产评估情况
河北卓勤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群星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 “卓勤评报字〔2024〕第00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价值共计18,079,700.00元,其中:
1、房屋建筑物7,033.16平方米,评估值为6,534,500.00元;
2、地上附着物12项,评估值为1,133,900.00元;
3、机器设备68项,评估值为5,994,200.00元(其中融资租赁设备23项,评估值为2,018,300.00元);
4、树木112棵,评估值为86,400.00元;
5、土地使用权19,333.30平方米,评估值为4,330,700.00元。
三、投资人报名资格
(一)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重大违约行为;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和运营能力,能为债务人债务偿还和重新盘活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按招募公告要求提交投资意向书等必要文件,同时缴纳报名保证金;
(四)意向投资人参与群星公司项目的,应向管理人缴纳100万元,作为保证金,可以向管理人了解群星公司相关情况。
四、参与重整投资需要提交的资料和保证
(一)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意向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3、经营或者管理同类行业的经验(如有)
4、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
⑤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⑥保密承诺函
(二)有意向参与的投资者,应在报名时向管理人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收款账号:090*****001136
户名:邢台群星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宁晋支行
(三)正式报名参与以缴纳报名保证金为准,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意向投资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17:30。
报名文件应提交至下列地址:
联系人:解律师
联系方式:133*****137
接收地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祝村镇开发区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6号楼8层803室。
五、尽职调查
1、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交纳报名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可向管理人进一步了解群星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近期经营状况等情况,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群星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协调群星公司予以积极配合。
2、尽职调查应在签署保密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结束,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六、商谈投资方案
尽职调查完成后,仍有投资意向的投资人应及时同管理人取得联系,并由管理人组织并召集投资人、债权人代表就《投资方案》的制定及后续执行问题展开商谈,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模式、投资金额、偿债方案、经营方案、资金来源及其他与投资相关的事项等。
七、有关保证金的说明
(一)保证金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后3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无息退还:
1、经评选,意向投资人最终未被确认为中标重整投资人;
2、经评选,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中标投资人,但《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裁定批准:
3、经法院批准,管理人终止或撤回招募。
(二)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中标投资人后拒不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不履行投资协议的或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批准后,中标投资人应按《重整计划草案》的规定支付投资款,原交纳的保证金等额转为投资款的一部分。
八、其它事项
对于意向投资人需要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群星公司信息、数据和资料等,意向投资人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群星公司信息、数据和资料等。除用于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招募人所有。若需了解相关详细情况,请与招募人联系。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项目投资!
邢台群星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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