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购买河长制公示牌制作更换维护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购买河长制公示牌制作更换维护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一河一长、一库一长”原则要求,经开区建立了“三级河长、四级管理”体系,在辖区内河道、沟渠、水库坝塘等重点位置统一设置57块河长制公示牌,将各级河长名录、职责等信息予以公示,为完成工作,拟聘请第三方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辖区内河长制公示牌制作更换维护相关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开展河长制公示牌制作更换维护相关工作(目录代码:A1213,目录名称:水务行业管理与技术服务)
二、购买主体
购买主体: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对辖区内所有河长制公示牌(包含河道、水库、支流沟渠等)进行收取信息、排版及制作、校稿核对、定稿、运输、指定地址粘贴制作或者更换画面、更换版面、维修更换展架。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河长制公示牌的设置目的和意义在于提升河道管理的透明度、强化河道管理责任制、加强居民参与和监督以及推动河道治理成效等方面。通过公示牌的设置,可以更好地推动河道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河道治理水平,保护水环境资源。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4万元。
(二)资金来源: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预算安排的“河长制项目专项经费”。
六、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四)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
七、目标要求
服务目标:对辖区内所有河长制公示牌(包含河道、水库、支流沟渠等)进行收取信息、排版及制作、校稿核对、定稿、运输、指定地址粘贴制作或者更换画面、更换版面、维修更换展架。
服务要求:1.数量及质量要按照指定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设计版面、格式、制作要符合规范;3.制作、安装尺寸、材质要统一规范;4.安装过程严格按照质量体系进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施工环节的受控。保证提供的画面、版面、架子质量符合要求;5.如果产品有质量问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解决。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公示正式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6月20日到6月26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6月27日前报名响应。购买服务计划、招标公告、成交合同均在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尤丽娟 ********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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