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深沪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深沪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镇相关科室、各学校: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儿童的安全管理,抓好2024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镇政府制定《2024年深沪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深沪镇辖区内(行业主管)水域排查登记表

   2.致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2024年深沪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溺水伤亡和交通事故是当前青少年儿童意外伤亡事故的头号杀手。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齐抓共管,按照分级负责制全面落实青少年儿童的监管责任,切实保护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强化工作措施,全面防控,有效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和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深沪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志强(深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郑继传(深沪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柳良顺(深沪镇党委委员、深沪派出所所长)

  沈建中(深沪镇副镇长)

  杨锦锋(深沪镇副镇长<科技>)

  陈晓明(深沪海防派出所所长)

  成 员:党政综合办公室、纪委办、安办、农业发展服务科、国土资源所、规划建设办、文体服务科、企业发展服务科、水利站、卫生院、派出所、海防所、交警中队、教育中心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四、工作职责

  各单位、各村(社区)要本着对青少年儿童高度负责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政府主导、各尽其职、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乡村为主、明确职责分工,形成联防联动的防范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

  (一)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村干部包片,发挥熟悉当地情况和直接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优势,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各项工作措施。

  1.确保全面掌控辖区内所有水域和路段。要对辖区内水域和道路统一编号,落实承包人或管理人员责任,确保辖区内无防溺水监管和无防交通事故监管盲点;在每年4-10月份,各村(社区)要设置防溺水宣传栏(含LED显示屏),利用村广播等宣传平台定期开展防溺水安全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2.确保辖区内所有水域和道路定期全面排查、维护。把水域隐患和道路隐患排查纳入全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定期组织开展水域安全隐患和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在每年的4-10月份,要坚持至少每周一次对辖区内水域和道路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好记录。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消除有可能造成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2024年5月10日前将《深沪镇辖区内(行业主管)水域排查登记表》(附件1)送深沪镇水利站邮箱:*********@qq.com

  3.确保辖区内所有水域和道路均有人员定期巡查。把水域和道路巡查纳入村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尤其要发挥镇、村两级巡逻队作用,建立辖区内水域和道路日常巡查、监督制度,切实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实现辖区内水域和道路日常巡查全覆盖。在巡查过程中,要加强重点时期(每年4-10月份的节假日,包括暑假)和重点时段(每天的10:00-18:00)的巡查力度,并建立通报制度,及时将发现和劝阻情况通报给青少年儿童所在学校、村(社区)或企业,以便及时督促提醒家长(监护人),及时教育和监护青少年儿童。

  4.发挥优势开展对青少年儿童家长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召开企业会议、村干部会议、进村入户和进企业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和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和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护意识,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父母因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二)企业发展服务科、水利站、安办:企业办要经常性地召开企业主会议,要求各企业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外来务工人员对子女的监护意识;水利站要根据市水利局要求做好水域、水库、山塘水坑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设立警示标志及宣传广告牌,落实水域安全监管责任区巡查制度,加强巡查救援管理,劝导青少年儿童不要擅自下水。同时,要督促村(社区)做好所管水域的责任人落实制度,通过排查摸底,及时在危险水域设置或增补安全警示标牌,消除可能造成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安办要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村(社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根据镇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教育中心、各学校: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防溺水和交通安全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履行宣传教育责任,将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学生。要经常性地开展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增强未成年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特别是外来工子女家长及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特别要注意在暑假来临前,通过与家长签订安全监管承诺书、发放家校联系卡、致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附件2)、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及时向家长通报暑假期间学生应当遵守的有关事宜,增强家长的监管意识。

  (四)派出所、海防所:加强联防联动,建立应急防控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投入救援。发挥综治副校长作用,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上好法制宣传课,提醒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加大辖区安全巡查力度,发现隐患性苗头及时制止。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五)国土资源所、规划建设办:负责督促村(社区)、工业园区对房屋建筑工地、废弃、关闭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六)深沪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和交通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帮助青少年儿童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和逃生常识。

  (七)总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年志愿者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高度关注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积极与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家庭进行联系、沟通,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的课余文化生活,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儿童的生长环境。

  (八)电信部门:支持教育部门和学校定期向社会群众发送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公益短信(告家长书);其中,每年的暑假和重要节假日,应确保每周(每次重要节假日)均向所有服务对象免费发送一次以上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公益短信,实现宣传全覆盖。

  (九)文体服务科: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各非景区景点、海岸线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要求在涉水区域和事故易发路段做好安全防范、执勤巡查,落实紧急救护措施。

  (十)交警中队:纠正青少年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定期掌握分析校园周边主要道路的安全动态,制定对策;加强校园周边主要道路的巡逻,及时发现和劝导青少年交通违法行为。

  (十一)纪委办、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不力、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参与对防溺水重大部署落实情况实施效能监督。

  五、其他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各单位、各村(社区)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围绕努力确保青少年儿童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对发生青少年溺水和交通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重点时期和重点时段的防范力度。每天上下学是青少年儿童交通事故的高发期,每年5月至10月是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高发期,特别是学校放暑假期间。各单位、各村(社区)务必要高度重视,要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研究。各部门要特别利用好每年五月的“晋江市学校交通和防溺水安全教育周”,主动、密集地开展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抓早抓紧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

  附件1

  深沪镇辖区内(行业主管)水域排查登记表

  村、社区(盖章): 负责人(签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水域名称

  水域属性

  水域大概面积(

  具体地址

  权属单位

  设立安全警示牌数

  是否设置安全护栏

  整改措施

  排查时间

  排查人员姓名与手机

  备注

  包村领导(签名): 下村干部(签名): 

  备注:1.水域属性指水库、河流、湖泊、海、水塘、建筑水坑、沟渠、废弃水井、石窟、洼地水坑等其他水域;2.权属单位指水域主管单位,如镇、街道、村(社区)或行业主管部门;3、各村、社区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排查登记表报送深沪镇水利站邮箱:*********@qq.com。

  附件2

  致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交通事故”和“溺水”是威胁学生生命安全的两大潜在杀手。请您和家人履行好监护责任,同我们一道做好孩子交通安全和防溺水教育。

  一、关于交通安全

  经常提醒孩子:走路靠右行,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马路,不在路上追逐打闹;不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好安全头盔,乘坐私家车系好安全带,不超速、不超载;坚决不坐“黑校车”、无牌无证、超员超载、货车和拖拉机等车辆。

  二、关于防溺水

  经常提醒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结伴游泳,不在无成年人带领下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戏水玩耍,不在遇落水者的紧急情况下贸然下水施救;学会科学有效的自护自救方法。

  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为孩子的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深沪镇人民政府

  2024年 月 日

  请家长回执在这里签上您的姓名:

  您的孩子的姓名: 年龄: 所在学校班级:

  您收到《告家长书》的时间: 年 月 日

  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印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交通安全 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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