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港航系统省市联合应急救援演练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江苏港航系统省市联合应急救援演练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江苏港航系统省市联合应急救援演练项目

YJYL-WX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港航系统省市联合应急救援演练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YJYL-WX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不断巩固和提升港航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全面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坚持战略引航、绿色领航、安全护航、智慧强航、人才兴航,着力提升港航基础设施服务能级,着力提升港航绿色发展和安全发展能力,着力强化智慧港航建设,着力发挥江苏海江河一体化水运优势,以高质量的港航发展成效为我省建设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提供坚强支撑。

根据2024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为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拟在无锡开展“江苏港航系统省市联合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检验江苏港航系统应急指挥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积累应对航道、船闸突发事件的处置经验,强化与公安交警、卫生、环保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增强管理部门与社会救援组织间的联动性,保障全省航道、船闸安全运行。该演练由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演练工作的具体落实。

2.2 招标范围

根据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的要求,组织编制工作方案、演练脚本和现场布置方案, 负责应急演练活动现场的组织、协调、实施,完成应急演练视频拍摄制作,形成应急演练评估报告。

2.3 工作周期:

2024年 9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演练工作并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相关全部成果报告。(具体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 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个公路或水运行业安全活动类(演练、竞赛等)咨询服务业绩。(以投标报表“表 5”信息为准);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一个公路或水运行业安全活动类(演练、竞赛等)咨询服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4)信誉条件: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公布(服务)”为准);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4年3月-2024年5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表“表3”中填报的,须在本表“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处选择相对应的职务,若选择“一般人员”或其他职务则不予认可,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无锡市运河东路 128 号

联系人:顾立峰

电 话:0510-********

招标代理: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4(4号楼)八楼803室

联 系 人:徐日友

电 话:0510-********

工作邮箱:**********@qq.com

8、其它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2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 6 月 28 日17:00。

8.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5 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5 日10 时00分。

招标人定于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第7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5本项目如有补遗书(或通知)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招标人不另行告知。投标人未留意本项目补遗书(或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8.7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2024年6 月 21日

标签: 联合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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