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武鸣区2024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合作服务机构招募公告

残联:武鸣区2024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合作服务机构招募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残联字〔2024〕3号)、《广西残联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十四五”实施方案》(桂残联字〔2022〕2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推动武鸣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发展,确保2024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顺利实施,拟对持有资质的定点机构进行合作招募,情况如下:

一、招募服务机构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招募具有相关资质的托养服务机构。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对象。南宁市武鸣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6周岁以上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多重残疾人有符合上述残疾类别和等级的等同。对符合托养对象条件的城乡低保残疾人、一户多残的残疾人、以老养残的残疾人、无生活自理能力,未享受过“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的残疾人优先纳入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人数为42名。

(二)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心理健康辅导、基本康复服务、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

(三)服务形式。服务形式为居家托养服务,通过机构服务,为分散居住在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

(四)开展上门服务工作(2024年7月—11月)。机构入户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服务时间不少于5个月(含五个月),每月服务1-3次,全年服务不少于1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两人以上同时开展服务的不少于1小时。在机构服务的过程中开展托养服务检查不少于2次。

(五)完成年度服务工作(2024年12月)。建立一人一档材料,包括残疾人证复印件、托养服务申请表、托养服务调查表、托养服务协议、开展服务情况记录表、服务照片及其他材料等。机构服务完毕后,根据协议要求对该项目进行验收。

三、招募机构资格要求:

1.服务机构应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或由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

2.服务机构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等有关要求。

3.机构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有专业资格证书,有爱心和责任心,志愿为残疾人服务。

四、招募时间

2024年6月21日—6月27日,武鸣区残疾人康复活动中心五楼506办公室递交合作意向,附服务机构资质材料。

联系人:陆心源0771-*******


南宁市武鸣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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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阳光家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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