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滨河大道台地污水干管治理工程温凉河-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市滨河大道台地污水干管治理工程温凉河-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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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滨河大道台地污水干管治理工程(温凉河-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4113011301000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滨河大道台地污水干管治理工程(温凉河-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80.204517 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公益项目建设
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滨河大道台地污水干管治理工程(温凉河-污水处理厂)项目第 1 标段;
(002)南阳市滨河大道台地污水干管治理工程(温凉河-污水处理厂)项目第 2 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阳市滨河大道台地污水干管治理工程(温凉河-污水处理厂)项目第 1 标段)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002 南阳市滨河大道台地污水干管治理工程(温凉河-污水处理厂)项目第 2 标段)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6 日 08 时 59 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公告正文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七、其他
南阳市滨河大道台地污水干管治理工程(温凉河-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滨河大道台地污水干管治理工程(温凉河-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南阳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宛发改审批〔2024〕50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3-411300-04-01-
823258。招标人为南阳市公益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市滨河大道台地污水干管治理工程(温凉河-污水处理厂)项目
2.2 项目编号:G4113011301000002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项目概况:封闭原 DN1200 滨河路台地污水干管(向阳荷花广场--卧龙路与滨河路交叉
口)段沿线排污口,将沿线用户污水全部接入 DN2000 污水干管;调整滨河路 DN800 雨污合流
管功能为雨水管道;在文化路南头修建一座中型智能截流井,实现雨污分流;在卧龙路东头
现状两侧污水管道末端修建一座截流井;在南阳宾馆、电视台、朝山街南头、向阳荷花广场
等小区修建小型智能截流井;在 DN1200 台地原污水干管与污水净化中心的接口处设置电动
阀门,留出污水净化中心的事故溢流通道。
2.5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南阳市滨河大道台地自温凉河西岸至卧龙路与滨河路交叉口段。
2.6 招标范围:
第 1 标段(施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
验收、保修和相关服务;
第 2 标段(监理):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
理服务。
2.7 计划工期:
第 1 标段(施工):90 日历天
第 2 标段(监理):90 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2 个标段
第 1 标段:南阳市滨河大道台地污水干管治理工程(温凉河-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
第 2 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 1 标段(施工)
3.1.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须出具无在建
工程承诺书;
3.1.4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
表人、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
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第 2 标段(监理)
3.2.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4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
表人、委托代理人及项目总监),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
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在
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 10 日内;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
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
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
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7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
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jy.nanyang.gov.cn 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
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
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 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
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 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缴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
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
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
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
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缴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
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
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
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关于公布 2023 年度全市建筑业类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的公告》(宛建(2024)73 号)且结果为 A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最高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的 AAA 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 AAA 级别享受同等待遇;满足条件的投标企业需
在投标时上传承诺书、信用评级文件及公示网址。
上述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
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
金免交优惠政策。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 AA 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关于公布 2023 年度全市建筑业类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的公告》(宛建(2024)73 号)且结果为 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上述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
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
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优惠政策。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
(宛公办〔2021〕2 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6 月 24 日 08:00 分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 9:00 分。潜在投
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16 日 9:00(北京时间)。
5.2 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
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
厅地址 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3 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 U 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
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5.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
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
0000。
5.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
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 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 3 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招标人:南阳市公益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工业南路 911 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837736664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豫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建业凯旋广场 10 号楼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607639431
监督单位: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阳市工业南路 719 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7-61165982
2024 年 6 月 2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公益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南阳市卧龙区工业南路 911 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383773666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豫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0 号楼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13607639431
电子邮件: nyyg16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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