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星沙医院直饮水维保第三次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长沙市星沙医院直饮水维保第三次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括

长沙市星沙医院直饮水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名称:

项目名称:长沙市星沙医院直饮水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总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合同履行期限:2年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计量

单位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1

长沙市星沙医院直饮水维保服务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

******.00

******.0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其他说明:

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2月-2024年4月。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委托受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④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范围许可证、注册证、专业技术能力。

⑤供应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承诺在服务期内不进行转包。

⑥供应商具有直饮水处理维护维修或纯水处理维护维修等资质。

⑦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4年6月28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止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市星沙医院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现场

4.售价:0元

注:投标人须在2024年6月28日下午17:30前向采购人提交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到长沙市星沙医院板仓路院区399号公卫楼410进行现场报名登记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长沙县卫生健康局(长沙县疾控中心东栋4楼413办公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7月4日15:00(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长沙县卫生健康局(长沙县疾控中心东栋4楼413办公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沙市星沙医院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399号

联系方式:073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31-********

长沙市星沙医院

2024年6月21日

标签: 直饮水 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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