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类产品试样加工承揽采购公告
材料类产品试样加工承揽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铁科纵横(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就材料类产品试样加工承揽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2.1.1 投标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
2. 1.2投标人在拿到样品,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开始进行加工,并按约定的时间完成。
2. 1.3投标人应设立项目负责人,服务电话保证7*24小时随时有人接听。
2. 1.4投标人负责到招标人现场取样,并按照约定的时间送回,投标人应于收到招标人样品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加工。
2. 1.5投标人须每日上午取样,下午送样(因招标人业务需要,周末接到通知也需要上门取送样),投标人须在招标人发出业务通知后40分钟内上门取样及按时送样。
2. 2.1 例行检验试样加工涉及到铁科纵横原材料采购中的金属原材料、进货检验产品中有理化复验要求的产品、铁科纵横自主生产制造的材料类产品(如闸片、闸瓦)等;失效分析试样加工涉及到铁科纵横客户现场、生产车间、研发部门研发试制过程中发现的故障失效件等。
2. 2.2 按照国家相关检验标准、铁科纵横《金属原材料管理办法》、闸片闸瓦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完成试样加工。其中涉及到的国家标准包含但不限于GB/T 228.1-2021 金属材料拉伸实验、GB/T 229-2020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 232-2010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GB∕T 2975-2018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等。
2. 2.3 粉末及闸瓦闸片试样加工,试样应从闸瓦闸片摩擦体上制取。冲击强度试样沿闸瓦闸片长度方向制取,压缩强度、压缩模量和剪切强度的试样沿闸瓦闸片厚度方向制取。试样之间的间隔及试样与摩擦体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5mm,在制样时应避免试样过热。试样尺寸及技术要求应符合T/CAMET *****.10-2018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第10部分:合成闸瓦技术规范和T/CAMET *****.9-2018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第9部分:合成闸片技术规范。
见附件1。
2. 3.1 如果按单价加和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 3.2 投标人需严格按照询价清单编写分项报价,应详细列出各服务的单价、合价等费项,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业绩清单,须出具至少1个相关加工承揽服务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加工车间,须提供加工车间照片和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完成试样加工承揽项目的加工设备,至少包含磨床、铣床、车床、线切割等各1台,需提供设备清单或资产档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投标人须提供招标人发出业务通知后,40分钟内上门取样及按时送样的承诺函。
3.6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无刑事犯罪及行贿记录证明材料,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界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7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没有会影响到投标人履约本项目能力的法律纠纷或仲裁,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无不良记录声明。
3.8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或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或被铁科纵横(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时须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或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声明。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1日11时00分至2024年06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
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缴费须知:
(1)购买采购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缴纳后不予退还。
(2)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录入标书费缴纳凭证,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4.3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须知:
询价线上项目,供应商需使用国铁采购平台报价(流程:参与的项目>选择项目>报名>我要报价),CA加密。
5.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铁科纵横(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材料1车间215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4年06月28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铁科纵横(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材料1车间215会议室。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铁科纵横(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铁科纵横(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材料1车间215会议室
邮政编码: ******
电 话: 182*****522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182*****522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铁科纵横(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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