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年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年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4-JKHYYQ-W1551
三、 项目概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包括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冻货,牛奶类,蛋类,调味品,豆制品,杂粮类还有其它副食品供应。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招标内容”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 / |
供货地点 | 某单位食堂,距甘肃省酒泉市 150公里。 | |||
说明 | 1. 本项目投标报价按照优惠率结算,优惠率原则上必须>10%(以大型、连锁商超价格为基准价),投标人投标优惠率≤10%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报价必须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3.供货要求: (1)食品验收入库前,供应商应保证食品的装卸、运输安全,发生损耗的,给予更换、补齐; (2)供应商发生严重质量问题、违纪违规等行为,或出现相关供应时效、服务态度、供应质量等相关问题,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再出现上述问题取消其供应资格,由综合评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补上,正在执行合同的供应商不作为替补供应商,最终价格按各自中标优惠率执行。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1月-6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声明)
(四)未被列入招标人采购领域黑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即未被列入招标人采购领域黑名单(以招标人提供的采购领域黑名单为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采e信(“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以上所有查询截图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在相关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书面声明)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2.拟派本项目从业人员≥3人,取得有效的健康证,为本单位正式聘用人员,提供2024年度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记录及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严禁聘用有犯罪前科、犯罪嫌疑人员或有传染病人员;
3.供应商应承诺并保证每批次交货时对所提供的所有食品出具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及《卫生检验检疫证明》。(提供书面承诺函)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酒泉凯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疏勒家苑1号楼2单元1701号,联系人:张鑫,联系电话:183*****699)。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投标信息的截图;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一式三份,单独提供);
4.“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资料复印件(清晰可见);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带至采购机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名资料原件须带至报名现场由采购机构进行现场核验(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疏勒家苑1号楼2单元1701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鑫183*****699,微信同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投标登记结束后,采购单位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
特别说明:采购单位或采购机构不对投标供应商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问题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三)投标方式: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可通过网络在“甘肃交易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综合电子标)”制作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前24小时内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完成该项目“线上签到”,否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地址及电话:
采购单位:某单位
单位地址:甘肃省酒泉市
联 系 人:陈金星
联系电话:188*****108
采购机构:酒泉凯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疏勒家苑1号楼2单元1701号
联 系 人:张鑫
联系电话:183*****699,
附件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盖章) | |||||
单位地址 | ||||||
主管部门 |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金(万元) | |||||
单位性质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职工概况 | 职工总数 | 人 | 其中:技术人员数 | 人 | ||
配送员 | 人 | 配送车辆 | 辆 | |||
保鲜车辆 | 辆 | 仓库 | ㎡ | |||
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 | ||||||
姓名 | 职务/职称 | 年龄 | 专业 | |||
公司简介 | ||||||
采购机构核验 |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由潜在投标供应商填写,递交本表时,须提供公告资格要求及本
表所填的全部资料原件进行核查,否则不予受理。
2、报名成功后此表由采购机构统一盖章,投标供应商领取后装入投标文件。
3、本表为机打原件,手填、扫描、彩印均无效。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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