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院区项目电力配套工程电气设计招标公告

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院区项目电力配套工程电气设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院区项目电力配套工程电气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Y2024-11YH-JW-KFSJ-0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院区项目电力配套工程电气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院区项目电力配套工程电气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院区项目电力配套工程电气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2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5号可采用邮寄或现场递交两种方式递交
投标文件,不接收同城跑腿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1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5号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见公告。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
地址:一
联系人:
电话:一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伊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5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4-23158792
电子邮件:cq@syyhzb.co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维一(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专用章
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院区项目电力配套工程电气设计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SYYH2024-11YHJW-KFSJ-04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辽宁
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招标人为国网辽宁
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沈阳伊辉招标有限限责
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
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范围见“附件2采购需求一览表”。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承诺函,金额为所投标包最高限价的2%(采
用系数报价的项目为所投标包预估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承诺图必须提交,否
则投标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
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通用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3通用安全质量要求:
3.3.1设计项目: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
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
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
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
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
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3.2施工、监理及其他项目: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
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
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
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大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
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
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
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4通用财务要求:
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
报告
3.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承诺函要求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公司、公司法定代
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
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6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6.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6.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6.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6.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6.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6.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
的。
3.6.10被责合停产停业的:
3.6.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6.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专用资格要求:
3.8.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在满足3.1-
3.7通用条款所列要求外,还需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专用要求
与通用要求冲突,以专用条款为准。专用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专用资格要求表”。
3.8.2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取得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的分包合同业绩须提供由项目单位和发包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1日至202
4年6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投标辅助软件(扫
描附件二维码获取)中报名。
投标者在开标当天须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公告要求相关证明
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备现场查验。
4.2关于发票的重要通知
(一)开具发票所需信息
请在投标辅助软件中认真填写开票信息。未及时提供信息及信息不全的,将无法
开具发票。收到中标服务费发票后,请认真核对开票信息,如有问题请于开票当
月更换,否则将无法更换。
(二)账户信息
收取中标服务费账户
公司名称:沈阳伊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行沈阳分行
帐号:12490445301080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1日上午8:30(北京时
间),地点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5号1楼。
5.2纸质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7月10日下午13:30-16:30,7月11日上午8:00-
8:30(北京时间)前送至代理机构,可采用邮寄或现场递交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不接收同城跑腿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得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
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伊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5号
联系人:刘女士
邮编:110021
标书澄清邮箱:cq@syyhzb.com
公告问题联系电话:024-23158792/024-23158761
传真:024-2315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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