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专项核查招标公告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专项核查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的规定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及宜都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宜都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都市财政局的委托,对宜都市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专项核查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宜都市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专项核查。
二、采购数量:能胜任宜都市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专项核查项目任务的4家会计师事务所(公司)。
三、谈判人资格
1、谈判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必须符合财政部24号令规定的设立条件;
2、具有省级财政部门核发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执业证书;
3、财务状况良好,过去三年完成过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资产清查、财务审计项目的;
4、过去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5、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规模、实力和专业技术力量,2005年或2006年年度业务收入≥20万元,注册会计师人数≥3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2007年3月4日到2007年3月9日上午12时前到宜都市政府政务公开中心一楼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索取相关资料(园林大道3号)。
四、谈判要求: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单位,须提交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每个单位须交保证金3000元(参与谈判后无息退还)。
五、文件发售办法:谈判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六、答疑时间、地点:2007年3月9日下午3时在市政府政务公开中心大楼进行。
七、谈判时间、地点:2007年3月12日上午9时在市政府政务公开中心大楼进行。
联系人: 张 超 覃远银
联系电话:138*****928 *******

宜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七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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