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广州市荔湾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第一部分: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信息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荔湾区是广州市中心城区和广佛都市圈的核心区,东部与越秀区相连,西北部与白云区水陆相通,西部与佛山市南海区接壤,拥有“一街、二路”、上下九商业步行街,康王路和中山七、八路三个重要的商业地带。区域陆地面积59.1平方公里,水陆面积62.4平方公里。2022年末常住人口123.83万人,下辖22条行政街、194个社区居委会。荔湾区被誉为“广州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起始地、岭南文化的中心地、近代中国革命的策源地和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的缩影和窗口。

  2020-2022年,荔湾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为51.02亿元、53.12亿元和53.43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分别为59.85亿元、29.59亿元和49.77亿元,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表1 近三年荔湾区财政经济情况

项 目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086.07

1,209.79

1,215.57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51.02

53.12

53.43

政府性基金收入(亿元)

59.85

29.59

49.77

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亿元)

59.69

29.20

49.12

政府性基金支出(亿元)

39.72

27.12

36.51

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支出(亿元)

35.35

21.19

27.30

  2.本地社会发展规划和行业相关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2018 年在广东视察永庆坊时强调“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人居环境改善,更多采用改造这种‘绣花’功夫,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区“两会”关于举全区之力打造荔湾文商旅活力区的工作部署,以“绣花”功夫促进人居环境改善,高标准打造荔湾文商旅活力区,全面激发荔湾新活力,展现荔湾新气象,以具体成效展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

  根据《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要坚持保护第一、强化系统保护,牢固树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责任重大的观念,树立保护文物也是科学理念,统筹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建设、经济发展、旅游开发。

  《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明确了主要目标:到 2035 年,系统完整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利用,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提高。同时,为融入城乡建设,该规划提出要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建设文化展示、传统居住、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特定功能区,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活力。采用“绣花”、“织补”等改造方式,增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历史地段的公共开放空间,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积极寻找产业链条各环节的对接点,以文化提高旅游的内涵品质,以旅游促进文化的传播消费,实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双向融合、相互促进。促进文化产业与国民经济相关领域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为保护传承岭南文化,《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加强对我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保护和资源活化利用,以及精神性文化遗产发生地和名人故居的保护利用。加快广州市(荔湾)岭南文化中心区建设,支持汕头、潮州高水平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利用。

  《荔湾文商旅活力区保护传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明确了工作目标:深化对“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的认识,更加注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坚持“共同缔造”理念,坚持“留改拆”并举,在城市建设中最大限度保护好绿地、大树古树、历史文化遗产和岭南特色风貌,严防大拆大建移树砍树、破坏历史风貌等行为。聚焦 62 个重点项目实施,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优化,力争到2024年底完成14条道路综合环境品质优化、13 个老旧小区改造及 14 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报批等工作,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 502 亿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城市有机更新作为重要引擎,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品质和水平。通过文商旅融合,发展提高历史文化街区的经济、社会效益,有机串联沙面、西堤、上下九、恩宁路、荔枝湾、陈家祠等历史街区,突出永庆坊、泮塘五约等关键节点,努力将荔湾北片区打造为看点集中、业态丰富、魅力十足的文商旅活力片区,实现党建引领文商旅活力片区基层治理质量和建设水平整体跃升。

  (二)绩效目标

  1.年度绩效目标

  推进项目首开区的开工建设工作。

  2.实施周期目标

  本项目的实施推进了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昌华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光复中历史文化街区等6个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文化保护对象保护利用及基础设施微改造工程,以点带面通过项目联动增强资源整合力度,形成成片连片的城市有机更新空间布局,全面打造西关慢行系统,以线性保护和文化遗产游径设计带动各历史文化街区联动发展。

  (三)评价金额及支出使用情况

  1.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1万元,预备费为*****.75万元。

  2.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筹措

  本项目截至2023年度已发行专项债券*****万元,其中2023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五期)发行*****万元,期限15年;2023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五十一期)发行4000万元,期限15年。

  3.支出使用情况

  2023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万元,已支付项目款*****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二、评价结论与绩效分析

  (一)总结结论

  按照要求,我单位积极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设置资料收集组和评价审核组,其中资料收集组负责项目决策依据、项目管理以及项目产出情况,同时提供各项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资料;评价审核组负责对资料收集组提供的资料进行检查,填写基础信息表,对各项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进行打分。目前资料收集组已提供决策依据、项目管理以及项目产出情况等资料;审核组及时收集项目绩效资料和信息后填写基础信息表,并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评分。

  从项目的决策、管理以及产出的绩效情况进行自评,项目决策流程手续齐备,资金管理规范,达到预计的绩效目标,自评的等级为优。

  (二)各部分绩效分析

  1. 决策分析

  (1)项目决策分析

  论证决策。本项目已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征求相关职能部门、街道意见,并通过专家论证。

  2022年6月2日项目取得《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的批复。

  2022年12月29日项目取得《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宝华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光复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华林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民南-光复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昌华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的批复。

  投向方向。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项目经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审批通过,属于公益性项目。

  (2)绩效目标分析

  绩效目标完整性、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完整、合理,包括决策、管理、产出等主要指标。绩效目标能准确体现决策意图,各指标能与资金额相匹配。

  绩效目标可衡量性。绩效目标设置有指标数值支撑,可分阶段细化分解。

  (3)资金投入分析

  资金需求合理性。专项债券资金需求经过专业部门测算,与实际需求相匹配。

  2. 管理分析

  (1)预算管理分析

  专项债券预算编制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2)资金管理分析

  资金使用拨付、使用进度及匹配度。2023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万元,已支付项目款*****万元,资金拨付、使用进度100%。

  资金使用执行规范、支出合规,资金采用财政集中支付,避免中间环节挪用、挤占专项债资金,同时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规范执行会计核算制度。

  3. 事项管理分析

  程序执行指标。项目招投标、财务管理、项目建设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资金使用单位能及时、准确、有效使用信息化系统进行管理。

  4. 产出分析

  (1)产出质量分析

  项目支付合规率。专项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支付。

  (2)产出时效分析

  债券资金按预算执行,按事项完成进度支付资金。2023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万元,已按规定时间支付项目款*****万元,资金使用执行规范性、支出合规性。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规范执行会计核算制度。

  三、主要绩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2018 年在广东视察永庆坊时强调“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同时根据《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坚持保护第一、强化系统保护,牢固树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责任重大的观念,树立保护文物也是科学理念,统筹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建设、经济发展、旅游开发。

  本项目的实施推进了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昌华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光复中历史文化街区等6个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文化保护对象保护利用及基础设施微改造工程,以点带面通过项目联动增强资源整合力度,形成成片连片的城市有机更新空间布局,全面打造西关慢行系统,以线性保护和文化遗产游径设计带动各历史文化街区联动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主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识还存在不足,下一步,将加强绩效考核工作,完善绩效结果的评价机制。


  第二部分:分析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规划及政策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要坚持保护第一、强化系统保护,牢固树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责任重大的观念,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建设、经济发展、旅游开发。

  《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利用,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提高。同时,为融入城乡建设,该规划提出要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建设文化展示、传统居住、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特定功能区,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活力。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增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历史地段的公共开放空间,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为的通知》(建办科电〔2020〕34号)提出,具有保护价值的城市片区和建筑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塑造城镇风貌特色的重要载体。保护好、利用好这些珍贵历史文化遗存是城乡建设工作的使命和任务。

  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城市更新工作提质增效,《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字﹝2020﹞10号)提出要产城融合,分区施策;保障民生,补强短板;传承文化,突出特色。

  《广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促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的工作指引》对物质和非物质层面两手齐抓提出了保护要求,在物质空间层面明确历史城区内严格控制新增建设量、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不适用全面改造,原则上以现状保留、“绣花功夫”微改造为主,各项保护对象优先保护、原址保护、整体保护,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着重保护历史风貌和传统格局的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禁止没有依据的重建和仿制。在非物质层面,挖掘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经济、社会等价值,传承优秀的传统价值观、传统习俗、传统技艺和文化活动,着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让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

  2.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规划及政策

  《“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积极寻找产业链条各环节的对接点,以文化提高旅游的内涵品质,以旅游促进文化的传播消费,实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双向融合、相互促进。促进文化产业与国民经济相关领域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坚持融合发展原则。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强化系统观念,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深度融合,推进文化和旅游与其他领域融合互促,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18〕28号)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深化“文化+”理念,认真落实产业融合发展政策,研究制定影视、非遗等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推动文化产业与其他行业的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探索文化产业跨要素、跨行业、跨平台融合发展新路径。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9号)提出要大力培育“文旅+”新动能。推进“文旅+农业”融合,建设一批集农耕体验、田园观光、教育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休闲农业综合体,推进“农民进城、市民下乡”文旅体验活动,建设一批旅游文化特色村镇。推进“文旅+工业”融合,发展厂区体验游等工业旅游产品。推进“文旅+体育”融合,在足球、马拉松、网球、羽毛球等专业品牌赛事中融入文旅元素,充分利用香港赛马会从化马场资源,推动赛马产业与旅游融合发展,培育文旅体融合发展的综合型产业。

  为构建岭南文化创新发展中心,《广州市岭南文化中心区(荔湾片区)发展规划(2019-2025年)》提出要荔湾文商旅活力区位于荔湾区北片,北至西湾路、增埗河,南至沙面岛,东至人民中路、人民南路,西濒珠江,面积约 12 平方公里。涉及金花、西村、南源、逢源、多宝、龙津、昌华、岭南、华林、沙面、站前、彩虹共 12 个街道。活力区积极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新兴文化创意产业,优化发展文化旅游业,打造特色商贸中心,加快发展总部经济,打造夜间经济新标杆。

  3.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的相关规划及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更多采用“微改造”的“绣花”功夫,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修复,像对待“老人”一样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保留城市历史文化记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是城乡记忆的物质留存,是人民群众乡愁的见证,是城乡深厚历史底蕴和特色风貌的体现,具有不可再生的宝贵价值。在城乡建设中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对于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塑造城镇风貌特色、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应充分认识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加大保护力度,坚决制止各类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提出要加强修复修缮,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使用价值。各地要加大投入,开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围绕建筑加固修缮,沿街立面风貌整治,路面整修改造,以及配套完善水电热气、通讯照明、垃圾收集中转、消防安防设施等方面,修复和更新历史文化街区,持续提高历史文化街区的宜居性。加强历史建筑安全评估,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历史建筑进行抢救性修缮。支持和鼓励在保持外观风貌、典型构件基础上,赋予历史建筑当代功能,与城市和城区生活有机融合,以用促保。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建规〔2017〕212号)提出要最大限度发挥历史建筑使用价值。支持和鼓励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要采取区别于文物建筑的保护方式,在保持历史建筑的外观、风貌等特征基础上,合理利用,丰富业态,活化功能,实现保护与利用的统一,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文化展示和文化传承价值。

  为保护传承岭南文化,《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加强对我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修缮和资源活化利用,以及精神性文化遗产发生地和名人故居的保护利用。加快广州市(荔湾)岭南文化中心区建设,支持汕头、潮州高水平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利用。

  为共同保护活化利用文化遗产,《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提出要加强粤港澳在弘扬岭南文化独特魅力方面的合作,推广广州永庆坊经验,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岭南特色建筑的挖掘利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4〕54号)提出要强化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及时开展历史建筑抢救性保护、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修缮维护、鼓励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等主要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提出要建设岭南文化中心区。加快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岭南文化传承创新展示核心区建设,联合佛山、潮州等共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整体保护历史街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复兴古代、近代传统中轴线,放大永庆坊改造效应,推进重点历史文化片区活化利用,活化提高民俗风情区,加强民俗文化宣传利用。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3号)第五条条例明确,历史建筑应当在符合其核心历史文化价值的前提下开展多功能使用。鼓励设立博物馆、纪念馆、社区图书馆、民俗文化体验馆等,鼓励用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岭南民间工艺传承、中华老字号经营等,鼓励引入众创空间、商务办公、文化创意、科技孵化、特色餐饮、民宿客栈等。

  《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历史建筑的利用应当与其历史价值、内部布局结构相适应,在对其进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注重历史建筑的科学研究、审美、教育等社会效益,发挥历史建筑的经济效益,实现保护与利用的协调发展。

  4.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本项目规划范围包含的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昌华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光复中历史文化街区、华林寺历史文化街区、人民南光复南历史文化街区、宝华路历史文化街区等6个历史文化街区为改造工程,不涉及征地拆迁,已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下一步开展设计、施工招投标工作,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和实施条件,拟定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1月至2026年12月,运营期为2027年1月至2037年12月。本项目的实施推进了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昌华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光复中历史文化街区等6个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文化保护对象保护利用及基础设施微改造工程,以点带面通过项目联动增强资源整合力度,形成成片连片的城市有机更新空间布局,全面打造西关慢行系统,以线性保护和文化遗产游径设计带动各历史文化街区联动发展。

  2023年项目开展情况如下:

  光复中历史文化街区、华林寺历史文化街区2个项目已开工。市政道路改造公共空间建设正在推进,第五立面改造正在由街道组织开展第五立面改造工作,公房活化利用和保护建筑修缮正在展开相关施工;其余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等4个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批复、立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正在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报批手续。

  (二)绩效目标

  1.年度绩效目标

  推进项目首开区的开工建设工作。

  2.实施周期目标

  本项目的实施推进了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昌华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光复中历史文化街区等6个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文化保护对象保护利用及基础设施微改造工程,以点带面通过项目联动增强资源整合力度,形成成片连片的城市有机更新空间布局,全面打造西关慢行系统,以线性保护和文化遗产游径设计带动各历史文化街区联动发展。

  3.绩效指标(详见附件1)

  (三)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3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万元,已支付项目款*****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其中:光复中历史文化街区项目支付1802.36万元,宝华路历史文化街区项目支付1945.36万元,人民南历史文化街区项目支付5326.16万元,华林寺历史文化街区项目支付1791.54万元,昌华大街历史文化街区项目1324.58万元,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项目支付3810.00万元。

  二、绩效指标分析

  (一)决策分析

  决策指标权重40%,下设三个二级指标:项目决策权重20%、绩效目标权重10%、资金投入权重10%。

  1.项目决策分析

  项目决策权重20%,下有两个三级指标,决策依据充分性权重10%,决策内容合理权重10%。

  1. 决策依据充分性权重-论证决策。本项目已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征求相关职能部门、街道意见,并通过专家论证。其中(1)2022年6月2日,项目取得《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荔发改投批〔2022〕23号);

  (2)2022年12月29日,项目取得《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宝华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荔发改投批〔2022〕48号);

  (3)2022年12月29日,项目取得《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昌华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荔发改投批〔2022〕59号);

  (4)2022年12月29日,项目取得《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光复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荔发改投批〔2022〕38号);

  (5)2022年12月29日,项目取得《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华林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荔发改投批〔2022〕51号);

  (6)2022年12月29日,项目取得《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民南-光复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荔发改投批〔2022〕50号)。

  2023年已有2个项目进行开工建设。符合评分满分标准,得5分。本项目已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征求相关职能部门、街道意见,并通过专家论证,符合评分满分标准,得5分。

  决策内容合理-投向方向。项目投向领域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项目经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审批通过,属于公益性项目。符合评分满分标准,得10分。

  2.绩效目标分析

  绩效目标权重10%,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是绩效目标合理性权重5%,绩效目标明确性权重5%。

  绩效目标合理性-完整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完整、合理,包括决策、管理、产出等主要指标。绩效目标能准确体现决策意图,各指标能与资金额相匹配。符合满分评分标准,得2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指标合理,符合客观实际,符合满分评分标准,得3分。

  绩效目标明确性-可衡量性。绩效目标设置有指标数值支撑,可分阶段细化分解。符合满分评分标准,得5分。

  3.资金投入情况

  资金投入权重10%,下设一个三级指标:资金需求合理性权重10%。

  资金需求合理性。专项债券资金需求经过专业部门测算,与实际需求相匹配。符合满分评分标准,得10分。

  (二)管理分析

  管理分析权重35%,下设三个二级指标:预算管理权重10%、资金管理20%、事项管理5%。

  1.预算管理分析

  预算管理权重10%,下设一个三级指标:预算管理规范性权重10%。

  预算管理规范性-预算编制。项目专项债券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符合满分评分标准,得10分。

  2.资金管理分析。

  资金管理权重20%,下设两个三级指标:资金使用及时性权重10%、资金使用合规性权重10%。

  资金使用及时性-拨付进度。2023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万元,已支付项目款*****万元。根据评分标准,债券拨付支出额/已发行债券额度,资金拨付进度100%。符合满分评分标准,得5分。

  资金使用及时性-使用进度。2023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万元,已支付项目款*****万元。根据评分标准,债券实际使用额/已发行债券额度,资金使用进度100%。符合满分评分标准,得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执行规范性。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符合满分评分标准,得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支出合规性。债券资金按预算执行,按事项完成进度支付资金,符合满分评分标准,得1分;

  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付符合财政集中支付制度规定符合制度规定支出,符合满分评分标准,得2分;

  会计核算规范,规范执行会计核算制度,按规定设专项账目核算,符合满分评分标准,得2分。

  3.事项管理分析

  事项管理权重5%,下设一个三级指标:监管有效性权重5%。

  监管有效性-程序执行。有建立全面有效资金管理等机制,资金采用财政集中支付,避免中间环节挪用、挤占专项债券资金。符合满分评分标准,得1分;

  项目招投标、财务管理、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符合满分评分标准,得2分;

  能及时、准确、有效使用信息化系统进行管理,符合满分评分标准,得2分。

  (三)产出分析

   产出指标权重25%,下设两个二级指标:产出质量权重10%、产出时效权重15%。

  产出质量-项目支付合规率。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支付。符合满分评分标准,得10分。

  产出时效-项目资金及时支付率。债券资金按预算执行,按事项完成进度支付资金,符合满分评分标准,得15分。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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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xls



*******.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lw.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护 街区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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