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选定《儿童友好出行系统建设指引》和《儿童友好街区建设指引》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衡水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选定《儿童友好出行系统建设指引》和《儿童友好街区建设指引》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衡水市建设国家第三批儿童友好城市工作部署,按照《衡水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由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编制《儿童友好出行系统建设指引》和《儿童友好街区建设指引》(以下简称“两个建设指引”),结合工作职责和发展实际,衡水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上述“两个建设指引”的编制单位。比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衡水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选定《儿童友好出行系统建设指引》和《儿童友好街区建设指引》编制单位项目
2.项目地点:衡水市主城区
3.服务内容:按照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实施手册,并结合衡水实际,编制《儿童友好出行系统建设指引》和《儿童友好街区建设指引》,并通过相关部门对“两个建设指引”的评审。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个建设指引”评审通过。
二、编制服务费
最高限价30万元,最终根据本项目中选单位报价函所报价格确定。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
3.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
四、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查验并不代表比选时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
五、响应截止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15:00
报名方式:有意向参加比选的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向衡水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提交报名资料,文件请以电子版加盖公章的形式发送至hsshizheng@126.com。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自行下载
比选时间:2024年6月25日15:00
比选地点:衡水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五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段广杰 0318-*******
六、选取方式
由专家组打分评选,中标候选人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由建设单位确定最终中选单位。
附件:选定《儿童友好出行系统建设指引》《儿童友好街区建设指引》编制单位项目比选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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