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污水处理场低浓度废气处理装置、池体密闭加盖处理装置设备采购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污水处理场低浓度废气处理装置、池体密闭加盖处理装置设备采购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污水处理场低浓度废气处理装置、池体密闭加盖处理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污水处理场低浓度废气处理装置、池体密闭加盖处理装置设备采购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上库综合产业园区石油石化产业园内。项目采用塔里木油田丰富、稳定的乙烷、LPG及轻烃资源就地加工,建设乙烯及其衍生物项目。本项目包含12套工艺装置和一体化配套公辅设施。其中新建10套工艺装置及配套公辅设施,搬迁利旧45万吨/年合成氨和80万吨/年尿素2套装置。新建装置包括:120万吨/年乙烯装置(含汽油加氢单元)、2×45万吨/年全密度聚乙烯装置、30万吨/年高压低密度聚乙烯装置(含EVA)、4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12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8/4万吨/年MTBE/丁烯-1装置、2×5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25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140万吨/年CO2捕集装置、PSA装置。配套的新建公辅设施包括中央控制室、中央化验室、动力站、空分空压、循环水场、除盐水站、污水处理、全厂火炬、全厂罐区以及其他全厂性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等设施。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配套的污水处理场低浓度废气处理装置整装单元、污水场池体密闭装置。投标人提供的整装单元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安全、环保的技术和设备,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及设备不涉及侵犯相关的知识产权。

本项目将塔里木一期和二期污水处理场产生的低浓度废气统一考虑、集中收集,依托塔里木一期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为增强应对异常工况的处理能力,在一期废气处理装置后面补充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作为异常工况的废气达标排放的保障措施。

2.2招标范围

低浓度废气处理装置1套、污水场池体密闭收集装置1套,其他详见请购文件等。

2.3交货地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

2.4交货期

2024年12月15日。

2.5技术要求

详见请购(MR)文件

2.6质保期

工程中间交接后24个月。

2.7最高投标限价

739万元。

2.8标段(标包)划分:1。

2.9报价方式及组成

中标价格执行固定总价。固定总价含设备材料费、制造费、开车备件、专用工具(如有)、包装费、税费(13%)、运输费、设计费、文件资料费、指导安装、调试费等费用。为达到MR文件中要求的对采购标的整体性能要求,招标人所提出的合理设计变更,投标人须承诺合同价格不变。投标人须提供在合同范围外,服务人工日价格,并承诺价格不变,本条款在投标人中标后写入合同中。

2.10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第一次付款: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

1) 召开开工会并签署会议纪或双方确认生产制造计划/检验试验计划(ITP);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3) 卖方文件清单(VDL);

第二次付款:进度款

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进度款。

满足深度要求的返资条件并经买方确认签字;

卖方付款申请表。

第三次付款:发货款

发货前1个月内,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发货款;

1) 相当于合同总额3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发货申请及计划;

3) 卖方付款申请表。

第四次付款:到货款

在合同货物全部按期、按量交付至合同指定地点,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且确认无误,以及经现场开箱检验合格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将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到货款。

1) 相当于合同总额6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3) 买方现场代表签发的随机文件收到证明;

4) 买方现场代表签字的所有货物的到货证明;

5) 买方签发的货物现场开箱检验合格证明。

第五次付款:随机资料款

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随机资料款。

1) 按照承诺书规定的随机文件(含数字化交付资料);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第六次付款:开车款

货物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合格,且装置通过性能考核,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的开车款。

1) 买方、卖方和最终用户代表签署的设备验收报告;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第七次付款:文件整改预留金

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文件整改预留款。

1) 卖方提供的随机资料(含数字化交付资料)经买方和业主方确认通过;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第八次付款:质保金

卖方在质保期内应积极配合处理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所供货物的质保期到期合格后,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将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质保金。

卖方付款申请表,一(1)份原件 一(1)份复印件。

2.11资料返回时间:返资时间、内容及深度详见请购文件,投标人须对返资准确度负责,如因返资不准确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按合同相关条款承担。

2.12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配合安装与调试工作、试运转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格制造商,供应商状态为正常。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近10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石油化工装置的配套污水处理项目中,低浓度废气处理(活性炭吸附)及收集系统(处理规模不小于*****m3/h)的供货和成功运行2年的应用业绩,资格要求业绩须在2个不同项目上投用。(以上条件一项不满足,视为不满足)。

投标人须提供:1)资格业绩说明:所供项目名称、所供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处理量、数量、合同签订时间、交货时间、投运时间、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招标人核实。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销售合同、对应的技术附件(技术协议)、对应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及最终用户签章的成功运行2年的证明文件。业绩可考察。资格业绩说明和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满足业绩要求。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中,无实际供货的不属于有效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须是由其自行执行完成,而非以分包方式由第三方执行完成。

3.1.4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供货设备无质量事故的承诺书,对于隐瞒不报或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质量事故以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或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可提供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要求同上)。根据所报2023(如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可为2022)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3、信誉要求(需提供网页截图):

3.3.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 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3.3.4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5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3.6 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为准)。

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1日15:00至2024年6月26日23:59,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凡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购买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版招标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交易平台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15时0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3.1 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5.3.1 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不锁定将无法提交投标保证金,锁定方法请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投标人手册查询。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17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联系人:曹紫薇

电话:010-********

电子邮件:caoziwei@cnp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联系人:张远

电话:010-********

电子邮件:zhang.yuan@cnpc.com.cn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2024年6月21日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北京市,海淀区,大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020-

标签: 理装置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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