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具、展架设备招标公告

展具、展架设备招标公告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对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所需展厅运营设备展具、展架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有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携带以下有关材料和证件,于2007年3月12日上午9:00到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参加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报价表  二、投标人条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法人代表参加,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其他人参加,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时缺项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通过谈判小组资格审核合格、产品符合性审核的投标单位进行报价,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为目的地交货价(含税、运杂费费等)。
  四、投标人请制定谈判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投标文件应包含本单位基本情况,产品材料及工艺介绍、售后服务及有关资格证明文件等。投标人必须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接受招标单位询问,并予以解答。
  五、交货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2007年3月31日之前
  交货地点: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在漯河市区指定地点
  六、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80%,一个月后7日内再付合同总价的17%,剩余3%一年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应向招标机构提供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形式在当天开标9:00之前交付。
  2、未按规定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3、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需方和中标方签定合同后,经需方对所交货物验收后无息退还。
  八、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其投标或中标但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的;
  (2)中标人因其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需方签订合同,或已签合同,但未按合同执行的。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栋斌
  联系电话:0395—*******
  传真电话:0395—*******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3月3日

标准展位采购清单
序号名称规格材质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1小孔八棱柱4㎝×2480㎜铝合金根4690
2脚盖 钢质套4690
3双扁铝5㎝×950㎜铝合金根8628
4双扁铝5㎝×2930㎜铝合金根3040
5连接锁 铝合金根23336
6展板970㎜×2400㎜×3.5㎜防火板张4314 白色
7展板250㎜×2950㎜×3.5㎜防火板张1520 白色
8射灯60W 盏1800 国内知名品牌
9活动咨询桌900㎜×470㎜×750㎜高密度板张900 白色
10展位椅与咨询桌配套可折叠张1800 白色
11桁架250㎜×250㎜×2000㎜钢结构根100 白色烤漆含配件
12桁架250㎜×250㎜×1000㎜钢结构根100 白色烤漆含配件

注: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报价含运费等费用。供货方派安装人员指导安装,开标当天需携带1、3、4、5、6、10、12样品。附件、耗材提供必须的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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