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宾市城南综合组团北片和华侨投资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维护方案的公示
关于《来宾市城南综合组团北片和华侨投资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维护方案的公示
广大市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来宾市城南综合组团北片和华侨投资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B-05-01地块维护方案(草案)主要内容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四)《来宾市城南综合组团北片和华侨投资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国家、自治区和来宾市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六)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
二、规划维护范围
本次维护地块位于来宾市城南新区榜山路与金玉路交叉口西北处。(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
三、规划维护主要内容
本次地块维护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来宾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等相关要求,调整B-05-01地块规划指标。维护地块内的二号楼、三号楼已建成,本次调整主要结合一号楼续建内容进行调整。
(1)用地性质、用地兼容
拟将用地性质由商业设施≥85%兼容商务设施用地≤15%调整为商业设施≥65%兼容二类城镇住宅用地≤35%。
(2)容积率
拟将容积率由≤5.0调整为≤3.0。
(3)建筑高度
拟将建筑高度由≤180米调整为≤80米。
(4)停车位
拟将机动车停车位由≥0.5辆/客房+1.5辆/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调整为1.2车位/户+1.5辆/1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由≥2.0辆/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调整为1.5辆/户+2.0辆/1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5)配套设施
地块维护后拟增加地块配套设施: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儿童与老年人活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附设室外健身器械)、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生活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四、公示地点
1.来宾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lb.dnr.gxzf.gov.cn/);
2.项目现场:用地涉及地段、楼栋;
3.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一楼规划公示展板。
五、公示时间
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20日 (30日)。
六、公示内容
维护地块方案图则(详见规划地段现场张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及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一楼规划公示展板)
七、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如对该地块规划调整有意见的,可书面向我局反映或发函到我局规划科邮箱ghk*******@126.com。
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来宾市盘古大道121号12楼,联系电话:0772-*******,邮编:******。
附注:
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1日
附图:
(1)《来宾市城南综合组团北片和华侨投资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B-05-01地块区位图
(2)《来宾市城南综合组团北片和华侨投资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B-05-01地块维护方案图则(维护前)
(3)《来宾市城南综合组团北片和华侨投资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B-05-01地块维护方案图则(维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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