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昆明财政”微信公众号2024年度运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财政局“昆明财政”微信公众号2024年度运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为做好财政宣传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财政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财政”微信公众号年度运营项目,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财政”微信公众号(2024)年度运营项目(目录代码为B1001,目录名称为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财政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运营服务时间:一年

(二)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昆明财政”微信公众号日常信息版面编辑、图片设计、美化、校对等;

2.负责“昆明财政”微信公众号专题的策划与制作;

3.负责“昆明财政”微信公众号自定义菜单的优化更新;

4.“昆明财政”微信公众号日常维护,数据整理、报送;

5.对“昆明财政”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开展常态化巡检,及时反馈、回复;

6.针对“昆明财政”公众号发布内容提供完善的在线审核系统,实现全流程在线审校。

7.协助完成云南正能量“五个一百”网络精品征集展播等省、市征集活动参赛融媒体产品的设计制作。

(三)运维内容

1.“昆明财政”微信公众号每周二、周五推送一期动态信息,其他时间按需求灵活发布,原则上每期包含1条头条信息和2条常规信息,按实际需求增减;

2.“昆明财政”微信公众号自定义菜单的优化更新,包括信息页面链接跳转;

3.“昆明财政”微信公众号专题、两会系列报道等栏目按昆明市财政局要求,不定期制作、推送。

(四)购买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说明

备注

1

专业团队支持

数量

组建包括图文编辑、视频制作等方面专业人才在内的运维团队,并建立高效的团队沟通机制

全年

2

内容的编辑、美化、设计、校对。

分类

数量


动态信息

180期(按实际期数核算)

每周二、周五固定发布,其他时间按要求灵活发布,原则上每期3条稿件,按实际需求增减,含设计、编辑、审校、排版

自定义菜单更新

3次(按实际次数核算)

更新优化自定义菜单,含信息、页面链接跳转

专题制作

3期(按实际期数核算)

按要求不定期推送专题,含策划、设计、审校、排版

两会期间特别报道

3期(按实际期数核算)

两会期间系列报道,含长图、动态视频

3

在线审核系统

数量

搭建在线审核系统,实现发布内容全流程在线审校

全年

4

参赛融媒体产品制作

数量

协助完成云南正能量“五个一百”网络精品征集展播等省、市征集活动参赛融媒体产品的设计制作

全年

5

留言回复

数量

对公众号后台留言开展常态化巡检,及时反馈

全年

(五)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受关注度高、传播速度快、方便灵活、不受时空限制、互动性强等特点,结合财政工作重点,及时推送财经政策、财政工作动态等财政工作信息,宣传昆明市财政工作动态和改革进展情况。加强媒体融合提升宣传时效性,结合时下财政热点、民生焦点进行专题解读,通过编写、整合,将“昆明财政”打造为政策宣传、学习交流、信息共享的平台。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8万元。

(二)资金来源:项目款项分两次支付,一是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金额的30%(从昆明市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改革宣传科研经费及培训费”中列支);二是在合同服务期结束后按照工作量结算支付后期运营费用,不超过总金额的70%(从2025年部门预算中申报)。

六、承接标准

1.服务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注册的营业执照,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目标要求

完成平台支持,做好“昆明财政”微信公众号年度运营服务。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财政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合同内容支付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到6月27日(5个工作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6月27日下午17:00前至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234办公室递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资质证明和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标书报名响应。

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刘老师,电话:0871-********

昆明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1日


标签: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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