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无线电厂第二自修室一层3#和6#店面招租公告
华侨大学无线电厂第二自修室一层3#和6#店面招租公告
受福建省华侨无线电厂委托,我公司现对华侨大学无线电厂(第二自修室)一层3#和6#店面进行公开招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的店面编号
(一)无线电厂一层3#(面积约22.78㎡,面积仅作参考)。
(二)无线电厂一层6#(面积约28.20㎡,面积仅作参考)。
二、租赁时间
(一)租期从2024年7月1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二)合同签订的第一次店面租金,2024年7月11日至9月30日按2个月实收。
(三)2025年至2026年期间的2月、8月份免收租金。
三、招租方式
不低于招租底价,现场投标,价高者为承租人。
四、租赁要求
(一)不得经营热加工食品和含油烟、液化气等明火用具、噪音污染等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或与校园文化不和谐的项目。
(二)不得经营宠物店、中餐配送点(中转站)、快递、酒吧、邮电、彩票业务及国家、地方及学校规定不允许经营的项目。
(三)不得经营眼镜、文印广告、面包、咖啡、文具、洗衣洗鞋、超市(便利店、零食店)等和现有无线电厂一层店面经营业态冲突的项目。
(四)经营项目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范围,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项目须与合同书约定的项目一致。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与合同签订者一致,不得以合作名义另以其他名字申办营业执照。
(五)以现有的实际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人对店面的装修方案需向招租人报备。
(六)承租人在合同签订之日之前,应向招租人交清承租押金(三个月租金)、文明经营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和第一次店面租金,并向学校后勤水电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交纳水电使用押金5000元,携带交款凭证签订合同。
五、报名联系人:魏先生139*****675。
六、报名及资料费:50元/间;投标保证金*****元/间。
七、公告日期: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6月18日。
华侨大学(泉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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