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石文镇毛公村环境整治工程新建污水管网项目监理服务
抚顺县石文镇毛公村环境整治工程新建污水管网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概况
(抚顺县石文镇毛公村环境整治工程(新建污水管网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LNYC2024-0606-1
项目名称:抚顺县石文镇毛公村环境整治工程(新建污水管网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
最高限价:1.5%
采购需求:抚顺县石文镇毛公村环境整治工程(新建污水管网项目)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与施工同步
需落实的采购政策内容: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2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县石文镇人民政府
地址:抚顺县石文镇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琳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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