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公安局弓长岭公安分局三辆执法执勤车辆招标公告

辽阳市公安局弓长岭公安分局三辆执法执勤车辆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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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辽阳市公安局弓长岭公安分局三辆执法执勤车辆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6-24 至 2024-06-28
撰写单位: 辽阳市弓长岭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撰写人: 夏广斌
(辽阳市公安局弓长岭公安分局三辆执法执勤车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公安局弓长岭公安分局三辆执法执勤车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辽阳市公安局弓长岭公安分局三辆执法执勤车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9,400.00
最高限价(元):359,400
采购需求:

序号

规格参数

参数要求

★1

能源类型

汽油

★2

车身长

≥4790mm

★3

车身宽

≥1830mm

★4

车身高

≥1700mm

★5

轴距

≥2805mm

★6

5门7座MPV

★7

最大功率(KW)

≥125

★8

最大扭矩(N.m)

≥265

★9

排量(cc)

≥1495

★10

驱动形式

前置前驱

★11

上坡辅助

★12

陡坡缓降

★13

大灯延时关闭

★14

环保标准

国VI

★15

车内PM2.5过滤装置

16

温度分区控制

17

供油方式

直喷

18

助力类型

电动助力

19

车体结构

承载式

20

电子驻车

21

主/副驾驶座安全气囊

22

液晶仪表尺寸

≥6英寸

23

多功能方向盘

24

主座椅前后/靠背/高低调节

25

副座椅前后/靠背调节

26

第二排独立座椅

27

后排座椅比例放倒

28

触控中控液彩色液晶屏幕

29

座椅布局

2-2-3

30

大灯高度可调

31

前/后电动车窗

32

车窗防夹手功能

33

后雨刷

34

后座出风口

35

空调温度自动控制

其中一辆车为警用车辆,含警灯、警报、警用标识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应商配送上门,并承担运费。验收时应随机动车携带机动车合格证、发票及其他相应手续。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2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评审系统上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市公安局弓长岭公安分局
地 址: 辽阳市弓长岭区雷锋街1-2号
联系方式: 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阳市弓长岭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阳市弓长岭区雷锋街1号
联系方式: 0419-*******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辽沈银行辽阳白塔支行
账户名称: 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广斌
电 话: 041*****187

标签: 三辆执法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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