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4年钻井废弃物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4年钻井废弃物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4年钻井废弃物处置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4-XA409-FW959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4年钻井废弃物处置服务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针对第五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2024年定边区域及盐池区域钻井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废弃物在井场进行转移及集中合规处置,处置过程严格执行属地生态环境局相关钻井废弃物集中处置制度。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长庆油田分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长庆油田钻井泥浆不落地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及属地政府有关钻井废弃物防治规范、以及第五采油厂相关管理规定。第五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计划部署钻井118口(含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3口,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15口),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处置井数以钻井作业实际钻井数量为准。
服务内容:中标人需在接到第五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运输、处置任务后2日内开始转移处理工作,中标人在运输、处理过程中,必须承诺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散危险废物;不得超设计能力接收钻井废弃物;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属地政府有关钻井废弃物防治规范、要求等法律法规。
2.2招标范围:第五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计划部署钻井118口(含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3口,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15口),预计总投资费用为929万元(包含HSE费用,不含税)。井数、处置量均为预估量,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服务内容进行调整。
计划提供118口井岩屑的集中处理及运输,承担所有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外协、路政、环保等相关事项。
第一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4年定边区域钻井废弃物处置服务项目,计划钻井88口,投资634万(包含HSE费用,不含税);需求一名服务商。
第二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4年盐池区域钻井废弃物处置服务项目,计划钻井30口,投资295万(包含HSE费用,不含税);需求一名服务商。
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评审时按照标段顺序依次进行,在第一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第二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4服务地点:第五采油厂所辖矿权区域。
2.5最高限价:929万(含HSE等所有费用,不含税),本项目设最高单价限价:钻井岩屑处理费175元/方;钻井岩屑转运费D≤50km,基础价格45.4元/吨;50km<D≤90km,基础价格45.4元/吨,每增加10km增加价格7.1元/吨;D>90km,基础价格73.8元/,每增加10km增加价格5.9元/吨(价格均不含税,含HSE费用)。此单价限价包含钻井废弃物运输、处理等所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自建的集中处理厂应具有属地环保部门下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或自主环保验收专家组验收意见,同时须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行业类别包含固体废物处理。
3.2.2第一标段非陕西境内、第二标段非宁夏境内集中处理厂的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15日内取得移出地和接受地同意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的许可文件或手续(未承诺则否决投标)。
3.2.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为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一项类似钻井废弃物处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结算发票、发票查验截图。业绩发票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的不予认可,发票要求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6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版为准。
5.1.1提交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章6.1条款)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标段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7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语音提示“电子招投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 地址:西安市明光路凤城五路十字东北角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二层 |
联系人:王锐楠 | 联系人:张敏 王伟 |
电话:183*****361 | |
电子邮件:zhangmin_nw@cnpc.com.cn |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4年 6月21日
标签: 置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