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租赁二次采购公告
公寓租赁二次采购公告
公寓租赁(二次)采购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公寓租赁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南四医院内*******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公寓租赁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元
四、项目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公寓租赁;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 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四种材料之一:
(1)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加盖事务所公章);
(2)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2. 投标人应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需有税务部门的盖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或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或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投标承诺函》】;
4. 截止至采购公告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5.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或《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购买采购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1.投标人须先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操作手册(或办事指引)栏目”,咨询电话:400-9030-870,平台技术QQ群:*********。
2.符合资格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06月21日起至2024年06月28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标代理网站(http:// www.gzebid.cn/)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网上报名后直接扫二维码支付),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3.采购文件购买方式:供应商将报名登记表上传到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09时00分开始递交至09时30分截止。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碧霞一路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信息中心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碧霞一路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信息中心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5工作天。
十三、本项目为非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下的院内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
十四、联系事项
1.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或李先生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1日
标签: 公寓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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