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1181破59号丹阳市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苏1181破59号丹阳市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丹阳市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年5月10日,丹阳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 1181破申 46号民事裁定,受理丹阳市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江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于2024年5月15日作出(2024)苏1181破59号决定,指定江苏瀛尚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管理人根据破产清算工作进展,拟公开选聘具有资质及相关业务经验的审计机构对沿江公司进行审计,现将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丹阳市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3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80*******,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倪纪保,住所地:丹阳市丹北镇金桥工业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营业期限:2005年10月31日 至 2035年10月31日。
二、审计内容
对沿江公司司进行专项审计,具体事宜以委托合同为准。
三、审计机构资质条件
1、具备法定的从业资质,且在镇江中院编制和发布的鉴定机构名录中;
2、具有破产企业审计业务经验和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
3、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4、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参选材料
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机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参选人主体资格、财务状况、职业责任险缴纳情况、获奖情况等);
2、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3、参选机构具有破产清算工作经验;
4、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注册会计师)人数;
5、初步的服务方案及报价,收费是否可以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
6、服务承诺;
7、参选文件所需附件及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拟签字审计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等。
五、报名方法
1、参选机构应于2024年6 月30 日 9时(以邮戳为准)前向管理人报名,并递交参选文件,具体参选事项请咨询管理人;
2、参选机构在递交参选文件时,应将参选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3、参选文件接收地址:
联系方式:荆宇超151*****977;王蓓欢138*****494。
邮寄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开发区丽都国际17楼江苏瀛尚律师事务所。
请在邮寄单上注明“沿江公司破产审计参选材料”。
六、选聘方式
管理人将在报名日期截止后3日内,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相关资质、报价、破产业务业绩和工作时间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选定一家审计机构与其签订委托合同,并报丹阳市人民法院备案,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丹阳市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标签: 公开选聘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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