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高速路出口和儒林大桥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采购公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高速路出口和儒林大桥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采购公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高速路出口和儒林大桥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1日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高速路出口和儒林大桥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高速路出口和儒林大桥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城发改字【202434,项目业主为城步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建设内容高速路出口四处基础设施和儒林大桥四处基础设施、18套造型灯具及其灯光亮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1258.38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县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高速路出口和儒林大桥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

1.2.3 项目基本情况:高速路出口四处基础设施和儒林大桥四处基础设施、18套造型灯具及其灯光亮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表)

1.3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对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后续服务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4.1设计部分

①按现行设计规范及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要求进行设计,包括工艺设计、总图设计和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

②为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专项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

③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设计图审、技术交底、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等配合工作);

④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

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4.2采购部分

工程总承包实施范围内设备工器具及生产用具和材料采购工作。

1.4.3施工部分

①所有建设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及与之有关的附属工程、措施项目、临时设施等工程的施工;

②为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

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

④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5 质量标准:

1.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标准图集、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和满足本项目现场施工需要,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1.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5.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设备及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和相关要求。

1.6施工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0]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风景园林工程相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s:\\zj.shaoyang.gov.cn\zj\jsgczbtbglbgsbindex.shtml)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城步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39-*******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步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

联系人:蒋彬(项目负责人);

电 话:139*****677

招标代理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南山大道段杰私宅5楼;

联系人:陈鹏(项目负责人)、罗芳、陈进良

电 话:134*****558/147*****788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标签: 配套设施 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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