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红星广等3个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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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建设项目验收信息公示
渝环(两江)字〔2016〕73号
我局即日受理了建设单位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并拟验收合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附后查询。
序号信息内容
225项目名称力帆红星广场项目
(C7、C8、C9、C12及地下车库)
建设单位重庆润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鸳鸯组团I标准分区I6-01/04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公示期2016年7月14日—2016年7月21日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选址于北部新区鸳鸯组团I标准分区I6-01/04号地块(重庆市武警七支队原驻地)。项目总用地面积215211m2,总建筑面积*******.54m2。新建C组团 C7、C8、C9、C12及地下车库。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或建成后2年内市政管网能覆盖区域,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能直接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试生产审批及竣工验收监测,项目建成后经现场检查满足环评要求的,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施工期:
废气主要为土石方开挖、场地平整及物料装卸等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车辆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等,期间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废水
施工期:
施工废水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
营运期:
商业废水经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已验收生化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进入唐家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噪声
施工期: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降低噪声源强度,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和安排施工强度,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
营运期:
冷却塔、设备用房、泵房合理布局,采取吸、隔声、消声和减振等措施;临路一侧房屋门窗应采用绿化隔离带、隔声窗等降噪措施,减少环境噪声对用户人群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物管公司收集,每天定时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序号信息内容
226项目名称PU发泡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安通林拓普车顶系统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两江新区花朝工业园区一期B区B1栋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重庆市渝北区环境监测站
公示期2016年7月14日—2016年7月21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1085m2标准厂房进行生产,主要在生产区布置一台发泡机和一台切片机,同时配套建设贮存区等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不设置食堂、宿舍。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PU发泡片约30万片/年,按质量计算约为85.02吨/年。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加强车间通风,预留污染治理设施布设位置,厂界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项目生活污水经花朝园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治理。
选取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重点防治,综合采取减震、隔噪、吸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
清洁出料口排水、废原料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存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暂存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有危险废物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离型纸、废俄卡、废胶带、边角料、废泡沫等外售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序号信息内容
227项目名称重庆联盛生产与研发基地工程
建设单位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部新区翠云组团D35-1地块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重庆市渝中区环境监测站
公示期2016年7月14日—2016年7月21日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于重庆北部新区翠云组团D35-1地块。项目占地面积为662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069.01平方米(以规划批复为准),新建1栋9层建筑用于建筑材料3D造型设计研发,以及砼、钢筋、防水卷材等环境模拟试验、力学环境综合试验等,内设食堂,不设住宿。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实验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经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三)噪声治理。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检测室振动台、气泵等高噪声、振动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四)固废治理。
本项目应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堆放场(点),满足“防淋、防渗、防流失”的“三防”等相关技术要求,避免二次污染。试验、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报废品、试验材料分类收、储存,交由送检单位重新回收处置,应注意台账登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按照环卫部门的要求及相关规范进行收集和暂存。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cqhbljfj@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52号渝兴广场B5座7楼
邮编:401121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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