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兴储世纪钠电储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招标报名公告
成华区兴储世纪钠电储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招标报名公告
本项目标的为成华区兴储世纪钠电储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招标,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范围如下:
主要包含下列相关内容: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包含不局限于以下内容:局部墙体拆改、二次水电改造、消防工程、装修基层及面层施工、灯具采购及安装、洁具采购及安装、五金采购及安装、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材料搬运及建渣清运等)
1、招标主体:兴储世纪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2、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3、施工周期:75日历天。
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7000平米。
5、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业路 6 号 6 栋 1、2 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叁仟万,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国家企业信息平台与第三企业查询平台(如:企查查、爱企查)查询无重大司法诉讼与失信、违法等不良记录,且其法人或公 司实际控制人无任何失信、违法记录;成立时间至少3年以上。
2.投标人须提供最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等第三方审核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或银行的资信证明资料;
3.具备3个及以上钠电或锂电行业厂房装饰装修业绩(至少一个合同金额1000万以上项目),且具备10万级洁净度厂房业绩。
4.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的资质,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5.项目经理具备建筑或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安全质量要求,投标人均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特别重大质量事故;
2)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
4)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或一般质量事故。
7.本次招标项目各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等异常情况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的,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黑名单管理。
1.本次招标文件包含:
l招标公告
l报名表
2.招标文件发布:本次招标文件采取公开发布方式,在2024年6月21日,通过兴储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网址:www.zonergy.com)和中国招投标网等公开网址同步发布。
3.本次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16:00,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在投标截止前,发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文件通过上述发布网站进行公开。
4.本次投标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投标方应把报名资料打印盖章扫描为PDF文件(须同时发送可编辑EXCEL格式),通过压缩软件打包成资质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到兴储世纪招标邮箱(tender@zonergy.com、shenji@zonergy.com)。邮件标题应按照投标公司全称+钠电储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报名资料设置。
5.投标报名文件由资质部分组成,应包括:
l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开户许可证等资质相关文档
l业绩资料
l报名信息登记表
6.本次投标由兴储世纪招标小组依据综合评标法,对投标方行业资质,技术方案,合作规模,交付质量,报价合理性以及付款条件等商务满足度进行综合评定后,选择一家单位作为最终的中标人(若满足条件可同时中标多个标段),评标结果由我司直接通知中标单位。需要注意的是,不满足技术评定、资质评定最低要求的投标方将不会进入商务部分的评比。
7.投标方应承担其在本次采购项目报价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发标方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等费用。投标方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列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方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材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均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投标截止时间之后,由于非发标方原因,投标方不能维持或优于原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标、规格型号、价格、交货期、服务年限等),拒绝按原条件与采购方签订框架协议或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被视为反悔。发标方将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投标方如有提供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投标方故意误报、反悔,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纳入兴储世纪供应商黑名单,今后五年内不再合作;
3)发标方保留继续追究该采购应答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储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李小兵 177*****744
技术负责人:肖 华152*****958
本招标项目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30日。
本次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最终解释权归发标方所有。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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