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四好农村路”国家示范县创建道路缺陷修复工程项目公告
巴东县“四好农村路”国家示范县创建道路缺陷修复工程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240*******
3、项目名称:巴东县“四好农村路”国家示范县创建道路缺陷修复工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8.******(万元)
6、最高限价:128.******(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为大面山旅游公路、朱八线、杨大线、铁堰线、野三关镇马拉松赛道等道路的沥青路面修复、护栏修复、标线修复、里程碑及标志牌修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6.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项目总工须具有路桥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项目总工(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6.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按照操作提示在线获取。获取成功之后请下载招标文件获取凭证妥善保存。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6月2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楚天云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0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开启: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楚天云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2、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巴东)发布。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内容如下:3.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 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中标 (成交)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1)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3)金融机构是指有意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额机构。3.2合同融资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范围。3.3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右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然后通过双击地图区域进入相应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输入http://122.189.254.42:9999/badong进入巴东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进行申请;(2)线下办理: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中标 (成交) 通知书到我县商业银行进行线下办理。3.4政策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zfcg.chutianyun.com.cn/helper/index.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巴东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233号
联系方式:0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锦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巴东县信陵镇西壤坡社区
联系方式:185*****2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女士
电话:0718-*******
标签: 创建道路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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