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濠头中学2024年校服采购选用工作方案
中山市濠头中学2024年校服采购选用工作方案
为做好学校校服采购工作,构建公平公开、规范有序的校服选用秩序,加强我校学生校服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产品质量法》和《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以及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中教体〔2024〕5号)等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选购原则。校服的购置坚持“新生订做,旧生补充"的原则;坚持家长与学生自愿购买原则,合理确定选用需求。
(二)信息公开原则。严格做到集体决策校服事项公开、采购征询意向公开、采购方式公开、展示展评环节公开、采购结果公开、校服采购合同公开、费用收付情况公开。及时通过公告栏、公众号公布,最终采购结果形成公告在同渠道公示。
(三)报备原则。严格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和关键环节材料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四)评价反馈原则。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校服满意度调查,制定、发放调查表,调查结果及时反馈校服供货企业,作为是否续签合同及今后采购的评价参考。
二、工作流程
(一)采购流程
1.前期准备事项
我校在本次校服采购中计划增添正装(正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袖衬衫、长袖衬衫、西裤/西裙、背心、外套、领带/领结等)及修改升级常服面料成分参数,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对正装样式及常服面料的公开征集。征集三家或以上校服供应商提供正装样式及常服样服给学生及家长现场投票选择,并组织学生、家长现场唱票,得票最高的正装样式为今后学校正装校服参考款式,得票最高的常服面料为后续定制常服的面料成分参数基础,得票最高的正装校服参考样式、常服面料参考参数均交由第三方调研机构作深入调研、专家论证等确定最终款式及参数。确认的正装校服款式向家长、社会公开。
2.集体决策校服事项
在深入论证,与家委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报“三重一大”党组织会议集体决策校服选购事项,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并制定校服选用方案。工作方案向教育行主政管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3.征集家长采购意向
将学校党组织会议决策的学生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向所有家长征求意见,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家长表决结果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4.组建校服选用组织
学校成立选用组织,选用组织情况如下:
(1)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代表、家委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组成。其中有意向购买校服的班级,每班家长代表不得少于1人,学生和家长代表整体占比不得低于80%。
(2)选用组织设立组长(召集人)1名,副组长或监督员2名,组长人选由学校推荐,学校管理人员代表可作为组长人选。组长应有高度责任感、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专业水平,并对进入选用组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选用组织的职责任务。
(3)选用组织实行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
(4)每次商讨会议在决策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5.确定校服选用模式
学校采购校服采用选用组织自主评定确定供货商(由学生、家长、教师等代表票选确定)。
6.校服采购程序
(1)制定校服采购方案。选用组织自主或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选用需求、注意事项、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制定校服采购方案和采购信息,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方可向外发布。
(2)发布校服采购需求信息。选用组织将制定的校服采购方案和采购信息,在专业的采购平台、学校或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学校公告栏、家长联系群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
(3)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及初选企业。选用组织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等信息。一是审查参选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合法性,二是查阅参选企业在国家、省、市相关信用平台、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是否存在失信记录、严重违法等不良记录【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查实存在串通投标、行贿、商业贿赂等行为记录)】。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应进入展示及投票环节,参选企业不少于3家。
(4)展示参选校服企业信息及样服。学校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向全体家长和学生展示参选校服企业的情况(包括:校服生产企业名称、样服图片、价格、质量、售后服务和企业实力等信息)。同时,参选校服企业需提供样衣等相关信息,由学校组织在校内进行校服实物展示,让学生、家长直接观看和了解产品。
(5)投票选定校服供应企业。选用组织选取合理比例的学生、教师和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的总人数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的总人数应不低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
评定组对参选企业提供的校服方案进行投票,投票率不得低于90%,票数最高者且得票率超过50%的确定为中选企业;若参选企业提供的校服方案得票率都不超过50%,校服选用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新一轮的投票,直到产生票数超过50%的校服生产企业。
以上5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6)样衣及参展所有材料的封存。最终得票率最高前二的企业所提供的样衣及展示的所有材料及时封存以备中选企业按照参选样服的款式进行生产、检验、验收。
7.公示校服选购结果
评选结束后,学校通过校园宣传栏、校园网、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应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8.签订校服采购合同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由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服务年限应保障新生家长选择权)。采购合同应由学校咨询律师专业意见后签署,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校服采购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期限为3年(含3年)。
9.收取支付校服费用
学生校服费由中标校服生产企业按规定直接向学生收取或由学校代为收取。校服的价格应坚持质价相宜、保本微利的原则。中标校服生产企业必须在售后服务专卖点(店)公示校服价格,接受监督。
10.校服检查验收过程
(1)学校按照中标企业标书约定的样衣、样式质量标准及校服生产企业出示的合格检验报告验收校服,查看供应的校服是否达到采购合同约定的样衣样式质量要求,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具有检验资质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质量检测报告及时向家长、社会公布。
(2)学校对不同批次和样式的校服样衣留存。封样时,由学校和中标校服生产企业确认后,将样衣密封包装,在包装上标注“抽查样品”字样并加盖双方公章各保存一份。若双方发生质量争议以封存的样衣质量检验结果进行鉴定处理。
11.售后服务保障监管
(1)学校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校服质量随机抽检,及时对外公布校服质量抽检结果。
(2)学校每年开展校服质量满意度网络调查,并将校服质量抽检结果、满意度调查结果抄送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完善投诉机制,畅通学生、家长反映校服问题的渠道。
11.校服选购总结及材料归档
在校服采购招投标结束后,及时总结校服选购工作情况,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选购活动总结,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将在组织校服采购各环节相应的过程材料(如会议纪要、选购资料、检测报告、验收报告、投诉处理、视频照片等)存档备查。采购合同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款式管理
1.校服设计款式广泛征求家长、教师、学生的意见,建立校服选用组织,召开家委会、党组织会议、校服选用组织工作会议集体决策确定。校服设计遵循安全、美观、得体、舒适、实用经济的原则,考虑本地气候、学生年龄特征、学校各类活动的需要等因素,彰显学校办学特色、校园文化、时代特点。
2.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少家长重复支出。
(三)质量管理与保障机制
(一)校服安全与质量。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制作工艺、包装、配送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2010)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 *****-2015)等国家标准,推荐使用中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服(园服)质量技术规范》团体标准(T/ZSFX 017-2024),坚决杜绝劣质校服流入校园。。
(二)校服供应和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采购单位选购的校服应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GB/T*****2015标准所列的项目;在接收校服时,应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准。
(三)校服实施实行“双送检”制度。中标校服生产企业供给学校(含校外销售点)的校服属不同批次的,每一批次均须主动送检,并取得具有检验资质机构出具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条款的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向学校供货。学校对供应的校服进行随机抽检,即在学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在供应的校服中随机抽取样品送到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检验,经检验达到中标时的样衣质量指标要求后,方可提供学生使用。检验费由送检单位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
(四)建立校服供应的退出机制。在校服供应资格企业在经营期限内,每年对生产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民意调查一至二次,出现校服安全质量不合格或服务质量差、学生家长投诉强烈等现象的,必须要让经营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退出。要防止因为企业经营不善或强制退出等原因造成校服供应暂停。如企业强制退出或无法履行合约,要通过票选方式从本辖区的其他校服供应资格企业中选择校服供应企业。
(五)保障机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家庭经济贫困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等捐助校服。捐助人向学校捐助的,学校对捐助情况(包括捐助人、受捐助人、捐助数量等)建立台账进行登记,并告知捐助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是校园文化和学生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统一校服管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维护师生安全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校服工作同时也是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要充分认识校服选用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规范开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高度负责,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走好每一个环节、规范每一个流程、落实每一个细节,使上级认可、家长放心、学生满意。
(三)加强监管,严肃追责问责。对不认真履职、违反程序选购校服,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涉嫌滥用职权、收取回扣、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依法严肃查处。
中山市濠头中学
2024年6月
标签: 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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