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南滨江区块地块

瑞安市南滨江区块地块

瑞安市南滨江区块RZ47-I-4地块


【信息时间:2024/6/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瑞土告字〔202450

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瑞安市南滨江区块RZ47-I-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组织公开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总用地

面积(

出让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起始地价

万元

瑞安市南滨江区块RZ47-I-4地块

2024XG003号

瑞安市飞云街道,乔里路以东、南滨江大道以南、孙鳌路以北,地块编号RZ47-I-4

*****.63

*****.63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04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建筑面积(

2675

≤1.3且>1.0

≤32%

≥30%

≤27m

*****㎡且>*****㎡,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500㎡,其余建筑面积为住宅建筑

备注:1.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瑞规条字〔2024〕34号)。

2. 根据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相关规定,该项目须配建人防工程,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及独享的口部建筑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市国有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归国家所有。具体以温州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温政办(2021)71号文件)相关规定为准。

3. 地下空间要求:在水平面上垂直投影占地范围、起止深度、规划用途、建筑面积在下一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确定,但不得利用地下空间作为经营用房,该地块地下空间可按照《瑞安市低容积率高密度地块相关规定》设置住宅其他功能用房,建筑面积≤*****㎡,其他未尽事宜按《瑞安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规定(试行)的通知》(瑞政办〔2010〕161号)有关规定执行。

4. 其他规划要求:(1)住宅装配式建筑比例按15%执行。(2)本地块可以进行高低配建设,低配区的用地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占地块总用地面积、建筑总基底面积的比例可不受《瑞安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2022)》第八十条规定要求限制;低配区除不能建设别墅外,可设置低层联排的建筑布局形式,层数为三层及三层以上,联排住宅应由2户以上(含2户)组合而成,不得设置单户独立单元建筑。

5. 按照《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设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住宅项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该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0.2%,并不得少于20平方米。

6. 该地块可设置联排、双拼和合院等建筑布局形式,严禁建设别墅和私人庄园。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竞得人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竞得人对新公司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带签章),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10时至2024年7月19日16时。

七、本次挂牌时间:2024年7月11日10时至2024年7月22日10时1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16时。

九、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2、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竞得人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义务。项目如需要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竞得人应委托具有灾评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灾评,并应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3、该地块在后续施工设计阶段,如涉及矿产资源开采的,需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公开处置。

十一、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部(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155号国投大厦北首4楼421室)、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科(瑞安市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市审批服务中心一楼C后1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交易中心),0577-********(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浙江省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pdf

标签: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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