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人民防空行政审批下划事宜的公示
遵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人民防空行政审批下划事宜的公示
为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人民防空工作职能下划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红花岗区、汇川区人民防空行政审批工作职能从市级下划至红花岗区、汇川区人民政府履行;新蒲新区人民防空行政审批工作职能仍由市国动办履行,新蒲新区管委会协助。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示:
一、下划行政权力事项
(一)行政许可(10项)
1.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公民);
2.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法人,其他组织);
3.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公民);
4.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法人,其他组织);
5.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批;
6.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公民);
7.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法人,其他组织);
8.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审批(公民);
9.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审批(法人,其他组织);
10.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
(二)其他行政权力(6项)
1.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
2.人民防空工程隶属关系发生变动时备案;
3.人防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4.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设计审核确认);
5.人防工程改造审批;
6.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人防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
(三)行政征收1项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
二、下划时间
2024年6月30日前,涉及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的人民防空行政审批事项由市国动办负责;2024年7月1日起,人民防空行政审批事项进入红花岗区、汇川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民防空行政审批工作由红花岗区、汇川区人民政府负责;新蒲新区人民防空行政审批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转市国动办进行办理。
三、地址及电话
政务服务分为互联网和服务窗口两种方式办理。网上办理请访问贵州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uizhou.gov.cn)。服务窗口办理权力部门、服务窗口及联系电话如下:
(一)红花岗区
权力部门:红花岗区发展和改革局(红花岗区国动办)。
窗口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共青大道红花岗区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法人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851-********(窗口)0851-********(部门)。
(二)汇川区
权力部门:汇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汇川区国动办)。
窗口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政务服务大厅法人综合专区。
联系电话:0851-********(窗口)191*****858(部门)。
(二)新蒲新区
权力部门:遵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窗口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法人服务区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851-********(窗口)0851-********(部门)。
特此公示。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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