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系统水泵设备招标公告
给排水系统水泵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登记公告: ****************43
报建项目名称: 光通讯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编号: ****************01
招标项目名称: 光通讯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给排水系统水泵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投标监管部门: 武汉市江夏区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招标人(盖章):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鲁国庆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李 杨 招标联系电话: 134*****688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刘红侠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58*****147
是否电子标: 非电子标
工程地点: 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
招标类别: 工程货物招标
招标内容: 设备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光通讯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给排水系统所需水泵及相关机组设备,包括生活变频供水系统设备1套、生产变频供水系统设备1套、室内消火栓泵2台、消火栓稳压机组1套、潜污排水泵2台、冷却循环水旁滤水泵2台。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水泵及机组的设计、制造、配合土建预留预埋、运输、中间保管、设备于图纸指定位置落位安装(含二次搬运、垂直运输)、调试、报验、试运行、验收、检测、交付(含设备资料);以及招标人运行管理人员培训、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80 立项批准文号: 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码****************
计划工期(日历天): 45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办法: 评审制预审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16-07-15 15:21 ~ 2016-07-20 15:21
投资总额: 80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岸区黄孝河路花桥一村康乐大厦4F)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2016-8-0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2016-07-28 10:00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夏分中心开标室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2016-07-29 11:00 ~ 2016-08-01 11:00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2016-08-02 10:00
评标办法: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1. 合格投标人要求1.1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1.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允许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 5年无违法及不良行为记录,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具备充足的资金保障;并在中国境内有充分的销售业绩。1.4 所投品牌的产品在2013年以来至少有5个单项合同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水泵设备销售及安装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与本项目招标产品规格相同或相近,并应用于光电子、半导体、平板显示、光伏产品制造行业,生物一样行业;大型公共建筑及高层(超高层)建筑等项目的生活供水系统、生产供水系统和消防水系统的水泵设备。需提供销售安装合同、验收证明文件。1.5 投标申请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机构及能力:有一定数量的生产管理、产品研发和售后服务人员,并在本市有常设分支机构或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能够提供长期的本地化服务。(能够提供该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1.6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1.6.1 投标产品应为国产一线品牌优质产品(包括进口品牌以独资或合资形式生产产品,本土品牌产品),产品的品牌所有人以独资或合资形式在中国境内设厂生产。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注册资本为外币的,以当日外管局中间价计算)。1.6.2 所投产品必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1.6.3 所投产品可以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6.4 所投产品中生活水箱产品需取得当地卫生部门办法的“卫生许可批件”或相关证明资料。1.6.5 所投消防产品须获得“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以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发放的3C认证证书。1.6.6 通过ISO 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卫生管理体系认证、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可以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体系认证证书。1.7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1.7.1 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注册资本为外币的,以当日外管局中间价计算)。1.7.2 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1.7.3 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要求同1.6条款.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 投标申请人在武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成功后,参加资格预审由授权委托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并签到,按要求提交以下原件(或公证件)核验,并留存加公章复印件1套:1.1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1.1.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二代);1.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1.1.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1.1.4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1.1.5 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1.1.6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1.7 所投产品对应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1.1.8 “ISO 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环境卫生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1.1.9 所投产品对应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1.10 所投产品中生活水箱产品取得的当地卫生部门办法的“卫生许可批件”或相关证明资料。1.1.11 所投消防产品须获得“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以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发放的3C认证证书。1.1.122013-201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1.1.13项目业绩所对应产品的销售合同、验收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1.1.14武汉地区售后服务机构证明。1.1.15相关证明文件必须处于有效期内。1.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1.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二代)1.2.2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必须加盖制造商公章。1.2.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1.2.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1.2.5税务登记证书副本1.2.6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1.2.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2.8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前述1.1.2条款以及1.1.7至1.1.12条款所列项目。1.2.9项目业绩所对应产品的销售合同、验收合格证、用户使用情况报告等证明材料。1.2.10武汉地区售后服务机构证明1.2.11相关证明文件必须处于有效期内。1.3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取一次性审查,不接收补充资料,资格预审审查时间为一个小时,请各资格预审申请单位应须在资格预审时将资格预审所需的所有证件、资料携带齐全。1.4 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武汉建设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曝光台)等,有关于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决定、弄虚作假通报等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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