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衡调试协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汽车衡调试协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汽车衡调试协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汽车衡调试协作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GSZ-2024-050

3、项目概况

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接全省高速公路及部分普通公路汽车衡调试任务。为全面做好该项工作,需采购汽车衡调试协作服务。本项目年服务采购量约700万元,签订单价合同,根据实际服务量进行结算。招标内容及项目最高控制价如下:

汽车衡调试协作服务项目清单及单价最高控制价

合同包号

项目

序号

项目种类

项目名称

不含税单价控制价(元)

含税单价控制价(元)

称台

调试

1

高速公路

整车式动态汽车衡静态调试协作服务

3849.06

4080元/次/台

2

轴组式动态汽车衡(包含单、双称台)静态调试协作服务

2830.19

3000元/次/台

3

动态汽车衡动态调试协作服务

924.523

980元/次/台

4

普通公路

非现场执法及治超站内汽车衡静态调试协作服务

2830.19

3000元/次/台

5

非现场执法及治超站内汽车衡动态调试协作服务

3452.84

3660元/次/台

综合单价最高控制价(综合单价包含本服务项目所需的人员、车辆、通行费等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80元/次/台

*****元/次/台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最高控制价:本项目综合单价最高控制价*****元/次/台(含税),(本项目实施单价和总价控制,投标人所报的任意单价或总价超过最高控制单价或最高控制总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2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考核满意后,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二年考核满意后,续签第三年合同。

4.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省内)。

4.4质量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验收合格并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其他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可使用的衡器载荷测量仪数量为1台以上,且该仪器设备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院认证的检定证书。(若检定证书上委托人或送检单位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则投标人需提供设备的使用权证明(包括设备租赁合同))。

(4)投标人可参加 1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 1 个合同包。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最低评标价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21 日至2024年6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21 日至2024年6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yh@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4050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4年7月15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ygcg.fjcqjy.com/)、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https://www.fjgsgl.com)、(http:///)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六层

联系电话:150*****726

联 系 人:董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9*****348

电子信箱:fzgsglzbdl_yh@163.com

标签: 汽车衡 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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