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某公司股权选聘业务尽职调查机构项目
收购某公司股权选聘业务尽职调查机构项目
收购某公司股权选聘业务尽职调查机构项目比选公告
收购某公司股权选聘业务尽职调查机构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收购某公司股权选聘业务尽职调查机构项目
我公司拟收购某公司控制权,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整车行业,总资产约400亿元,年营业收入约300亿元。现拟选聘第三方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业务尽职调查。
2.采购人:郑州航空港汽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比选范围:
开展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并牵头财务、法律等尽职调查机构,对标的公司经营状况、业务持续性进行全面评估,分析收购所涉及的法律、财务、经营风险等。尽职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标的公司核心团队人员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任职情况、简历、变动情况、背景等情况调查,分析评估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及持续性。
(2)业务情况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行业情况及竞争状况,标的公司业务情况,核心技术人员、技术与研发情况等,分析评估标的公司技术现状、发展趋势及布局前瞻性。
(3)重要参股与控股公司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现有及未来业务产生重大的参股与控股子公司业务状况、核心技术人员、技术与研发状况等,根据其现有及发展趋势分析其对标的公司的影响。
(4)公司基本情况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设立及历史沿革,发起人、股东的出资情况,重大股权变动、重大重组等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其他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情况,资产权属及其独立性情况,商业信用情况等。
(5)组织机构与内部控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及其规范运行情况,组织结构和三会运作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等。
(6)财务与会计。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内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内容、理由及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的说明,收入及成本,对外投资,标的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公司已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基本情况。
(7)业务发展目标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发展目标等。
(8)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合同、诉讼和担保情况等。
(9)其他尽职调查所需工作内容。
(10)上述内容在现场工作完成后1周内出具业务尽职调查报告。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自项目筹备期至项目结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
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3例股权收购尽调服务案例,其中至少有1个案例标的公司资产规模不低于10亿元。(提供业绩合同,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2例股权收购尽调服务案例,其中至少有1个案例标的公司资产规模不低于10亿元,须为在本单位的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提供业绩合同,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后连续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少于2人(含),提供项目组成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后连续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4.财务要求:
(1)供应商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主要部分,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主要部分。
(2)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1日以后具有连续一年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信誉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供应活动(查询时间为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时间);
(2)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供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供应商及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设立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3)供应商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
6.其他要求: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不同单位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参加比选活动的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响应单位人员,具有与
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后连续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中选机构需在接到现场工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开展现场工作。
三、比选文件获取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6 月 24 日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 时(北京时间)。
2.比选文件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
领取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180号金融广场北座7楼750室。
(2)网上领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且无法及时到达现场领取文件的,须在文件发放时间内联系郑州航空港汽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电话:138*****565,邮箱:qichetouzi_kcjt@163.com ,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比选文件领取所需资料(下述第3项),邮件须编辑备注清楚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3.潜在供应商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
(2)供应商项目业绩合同;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料及项目业绩合同;
(4)拟派项目组成员资料;
(5)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主要部分、税金缴纳凭证和社保费缴费凭证等相关资料;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截图、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7)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套。潜在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6 月 27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金融广场7楼750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议,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金融广场7楼750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kctzgroup.com/上发布。采购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汽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金融广场7楼750室
联系人:蔺女士
联系电话:138*****565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6楼605室
电话:0371-********
邮箱:tkjjjc@syqtk.com
2024 年 6 月 21 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