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3">DY2016-07-13A
1.招标条件
********4">本招标项目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备购置项目已由玉树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玉发改【2016】3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北京市对口支援资金,招标人为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卓乃湖保护站;
2.2 交货(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 段 | 招 标 内 容 |
一标段 | 新建卓乃湖站管理和监测站集装箱房387.00平方米 |
二标段 | 购置卓乃湖站视频监控、科研监测和管理局监测监控设备 |
三标段 | 购置巡护车辆3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一标段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集成房屋制造、安装或钢构件制作、安装********6">;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主要货物(无人机、气象站)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主要货物生产厂家有效的授权书;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车辆生产单位出具的车辆销售证明或相当于代理证明的其它书面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5日至2016 年7月21日(7月16日至7月17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8:0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号(王府井)1号楼1单元6楼1061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 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号(王府井)1号楼1单元6楼1061室
邮 编:810000
联系人:文女士、王先生
电话/传真:****-******* / *******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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