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某部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某部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WHJGX-F3004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某部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内容:

(一)执法办案方面

1.为我部规范执法行为提供法律参考。

①了解、研究我部的执法行为。

②按我部要求调查了解我部的重大疑难案(事)件(含突发事件的处理、涉法信访案件等)产生的原因、发展、内容等。

③为我部的重大疑难案(事)件出具法律意见书。

④为我部规范执法行为提供完善细化方案或法律意见。

⑤必要时候配合协助我部开展行政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活动等。

2.为我部相关业务(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等)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或意见、建议。

3.协助审查我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听证等具体事务,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指导处理疑难、复杂的行政执法事项。

4.重大事项涉应邀参加专题会议,出具法律意见。

(二)涉法决策方面

1.对我部拟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涉及权利义务的文件进行草拟、审查、修订,协助洽谈合同,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

一般合同一日内审核、修改完毕,重大疑

难复杂的合同三日内审核、修改完毕,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合同五日内审核、修改完毕。特殊情况,经我部同意,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一般合同三日内草拟完毕,重大疑难复杂的合同十日内草拟完毕。根据我部要求,洽谈我部的合同。

2.协助我部审查拟对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供相关立法动态和资讯。

(三)法律咨询、援助及普法教育方面

1.开通法律咨询热线,对涉法问题提供解答。

2.根据甲方提出需求,每月至少一次派出顾问律师到我部现场办公,协助解决疑难问题,为我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3.开展法制培训及普法宣传,派员配合我部在公开场合开展大型法律宣传活动,每年度至少提供一至两次法律讲座或培训。

(四)其他方面

1.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听证案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诉讼案件代理费标准协商,给予优惠收费。2.常年法律顾问对以下法律事务只提供咨询意见,如需委托顾问律师专门办理,应另向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另行支付律师服务费:

①诉讼、复议、听证、国家赔偿、仲裁、劳动仲裁;②其他不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事务。

3.培养、提高我部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平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指导、传授办案实务技能;值班或乙方工作人员预约登门时协助分析案情、拟定办案思路。

4.年终提供年度法律顾问工作报告并附律师工作表,工作表列明工作内容、时间、服务人员;

5.完成甲乙双方商定一致同意的其他法律事务。

供应商资格条件:(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二)法律顾团队成员应具有较丰富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有担任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服务团队应熟悉《海J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应当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勤勉尽职地为聘用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四)律师事务所及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应严格履行保秘义务,对工作过程中获悉的相关国家信息和案件信息等严格保秘,未经我单位批准或应司法机关要求,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披露。

某部

一年(具体起止期限以合同为准)

1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6万元/年(含本数) ;

3.最高限价: 6万元/年(含本数)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综合评分法 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应当书面说明原因。除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经营许可、必备资质条件外,不得设置与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特定资格条件,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或企业规模,不得以特定的证书或奖项作为特定资格等。)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06 月 21 日至 06 月 27 日,每日上午 8 :30 至 12 : 00 ,下午 15 : 00 至 18 : 0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广西北海市新世纪大道南、云南路以西北部湾海洋科技创新港二期4#厂房0902号)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bh138*****335@163.com 。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4 年 07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 07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三)报价地点: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开标室(广西北海市新世纪大道南、云南路以西北部湾海洋科技创新港二期4#厂房0902号)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4 年 07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开标室(广西北海市新世纪大道南、云南路以西北部湾海洋科技创新港二期4#厂房0902号)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工 吴工 (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152*****514

传 真: /

地 址: 广西北海市新世纪大道南、云南路以西北部湾海洋科技创新港二期4#厂房0902号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胡豪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157*****986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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