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桂01破13号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招募上林县锦林大厦施工单位的公告第二次
2024桂01破13号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招募上林县锦林大厦施工单位的公告第二次
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招募
上林县锦林大厦施工单位的公告(第二次)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20日作出(2022)桂01破申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满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1月20日作出(2022)桂01破申31号《决定书》指定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因中满公司位于广西上林县大丰镇澄州路锦林商厦需要进行外墙防水等工程整改施工,管理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须知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报名人平等适用。
(二)本公告的有关内容是基于管理人工作所了解的情况而做出的事实陈述,报名人在考虑入场施工时,除参考本公告外,须做好现场探勘和相应的尽职调查工作,自行判断和自担风险,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施工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由此产生的纠纷中满公司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四)特别说明: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最终解释权属于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中满公司基本信息
内容 | 摘要 |
企业名称 | 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 |
企业住所 | 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55号凤祥名居小区105号商铺、106号商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 | 梁照山,51% 曾秋生,49% |
法定代表人 | 曾秋生 |
成立时间 | 2003年04月02日 |
经营范围 | 销售: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木材)、矿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对房地产、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登记状态 | 存续 |
三、项目概况与工程范围
1、遴选单位: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2、项目名称:上林县大丰镇澄州路锦林商厦外墙防水等工程整改施工项目
3、施工地点:上林县大丰镇澄州路锦林商厦
4、承包范围:外墙防水等工程整改,具体施工范围以实际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5、施工工期:完成合同签订后1个半月内完成(具体工期以合同为准)。
6、质量要求:通过施工整改验收。
7、概算金额:******.27元。
8、遴选条件:本工程项目由承租方根据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项,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9、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可向管理人方咨询或勘察现场情况。
四、报名人基本条件
(一)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等房屋修缮对应专业资质。
(二)报名人需具有在承诺的施工期内保障工程质量达标、竣工验收合格的履约能力。
(三)保证金
需缴纳*****元现金保证金,报名人应在2024年6月25日前(含当日)交纳*****元保证金,经管理人审核后于2024年6月25日前(含当日)通知符合报名资格的意向报名人,并将与招募施工有关的资料发送给意向报名人。
管理人账户:
户名: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四)近三年内无任何行业内相关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记录;近五年内无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主要负责人未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刑事追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薪资行为。
(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诉被执行总金额不得高于1000万(以评审阶段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信息”为准)。
(六)本次招募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报名参与施工。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及参加选聘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资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施工资质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4、载明报名人有效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参选资料】
1、施工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防水、外墙整改等工程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保密承诺书等内容)。
2、良好商誉信誉的证明或承诺。
3、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4、意向报名人出具近三年内无任何行业内相关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记录;近五年内无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主要负责人未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刑事追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薪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且资金来源合法的承诺函。
5、报名人近三年的税收完税证明。
6、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报名截止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意向施工单位应在2024年6月28日17:30前向管理人书面提交报名材料。
2、符合资格的报名人应在2024年6月28日17:30前向管理人书面提交参选资料。
3、报名材料接收联系人:
联系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186*****825
联系人:韦女士 联系电话:199*****089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1号绿地中央广场A9栋二单元三楼。
报名材料与参选资料应装订成册,其中报名材料一式5份,参选资料一式5份,均装袋密封,封面加盖报名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名。
无法现场提交报名材料与参选资料的,可按上述要求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址,提交的方案以邮寄妥投时间为准。
(三)接洽谈判
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审核,于2024年6月25日前向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提供该项目的招募资料,由报名人自行组织尽职调查并制作施工方案和报价。
九、招募程序
(一)报名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
(二)材料提交期届满后,管理人将结合各报名人的相关资质、过往业绩、垫资能力、施工方案(含施工关键节点表)和报价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选定施工单位。
(三)如有必要,管理人另行通知报名人对其施工方案(含施工关键节点表)及报价等进行现场说明,管理人通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遴选等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四)施工单位与其他报名人串通的,管理人有权取消施工资格,重新确定施工单位,并没收其保证金。
(五)若协议签订后,因施工单位原因,未履行协议义务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施工单位资格,解除协议,重新确定施工单位,并没收其保证金。
(六)未被选聘的参选单位,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保证金于20日内无息退还。
(七)如只有一个符合要求的单位报名参选的,则经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审议是否直接选聘为施工单位。
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
特此公告。
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6月2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