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2024年齐福镇莲花屋基村农村人行便民桥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邀请公告

岳池县2024年齐福镇莲花屋基村农村人行便民桥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邀请公告

岳池县2024年齐福镇莲花屋基村农村人行便民桥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邀请公告

为规范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和规章规定,经齐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岳池县2024年齐福镇莲花屋基村农村人行便民桥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邀请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岳池县2024年齐福镇莲花屋基村农村人行便民桥建设项目。

3.项目建设地点:岳池县齐福镇。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人行便民桥1座。

5.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要求收费标准计取,代理费由该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6.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2)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

(3)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4)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5)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6)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7)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8)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9)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10)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诉)答复;

(11)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2)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13)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需求论证;

(14)政府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并具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网上登记,并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已在四川省住建厅登记备案登记;

(七)近三年没有被工商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过、没有被列入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近三年没有被列入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当前没有未完结的被执行案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料

(一)报名时间 :2024年 6 月 21 日 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报名地点:齐福镇安全生产办公室(齐福镇便民服务中心背后),供应商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四)报名资料

报名时请投标人提供下述资料各一套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响应文件递交

(一)开标时间:2024年6月26日9:30(如有特殊情况通知报名人延后)

(二)开标地点:岳池县齐福镇三楼会议室。

(三)响应文件递交: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24年6月26日9:3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胶装成册,递交至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项目办)。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

(四)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所有参与竞选的供应商提供完整的资料和证明材料,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参与竞选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分表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中选人。若供应商分数并列第一,抽签确定中选人。

五、响应文件组成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原件备查)(格式自拟);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

(六)报价函(格式自拟);

(七)评分明细表(附件2)中须提供的佐证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复印件及网络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公告发布形式

本次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asggzy.cn/)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小组推荐顺序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招标代理采购工作。

2.代理招标工作按照“一事一委托”原则,成交供应商按照协议要求及时开展招标工作。若成交供应商未遵照协议要求进行招标,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3.若采购项目取消,则该采购项目代理自动作废,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38*****663

地址:岳池县齐福镇姚市桥社区一段59号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

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标签: 人行便民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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