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校区体育馆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校区体育馆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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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南校区体育馆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6-21 至 2024-06-28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甲峰
(南校区体育馆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校区体育馆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南校区体育馆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00,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
采购需求:

商务部分:

★1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 工程地点: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按工程进度付款,主材进场后,支付合同金额30%工程款,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同时提交竣工档案后支付至合同金额80%工程款。经相关部门审计,按照审定价支付剩余工程款。付款前成交人需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同时向采购人支付工程审定款额的3%质保金,缺陷责任期2年。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全部质保金。

★4 质量标准:合格。

★5 工程质量缺陷期:验收合格后2年

★6 验收标准:

1.按照国家、行业、磋商文件及采购人具体要求。工程经验收合格,甲方签字确认。

2.若工程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返工直至工程验收合格为止。(返工发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 质量保证期: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执行,其余质保期三年,屋面五年内出现漏水等质量问题免费维修。

★8 质量违约:因承包人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承包人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 响应报价要求:

1.施工期间发生的生产、生活水电费计算:水、电由建设单位提供接驳点,水、电费竣工结算时按挂表计量或按审定结算的定额分析计取。电费:0.89元/KWH,水费:5.1元/T。

2.清单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含人工、材料(含材料损耗)、机械、措施项目费(含安措费、水平及垂直运输等)、利润、管理费、风险费等。

3.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等磋商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仔细研究所附的平面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质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围,并在充分考察施工现场情况及一切不利条件所带来的风险的基础上,以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为基础,参照现行有关定额或标准,同时综合考虑企业自身情况和各种市场因素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编制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将被理解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以及合同中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

4.材料检验、试验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不单独列支。

5.税金按辽宁省沈阳市现行相关文件计取。不得竞争该部分费用报价。

★10 价款调整及计价办法:

1.招标清单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调整,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2.因工程实施中新增子目,其综合单价确定原则如下:

①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新增子目单价的,按投标报价已有的价格执行。

②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新增子目单价的,可以参照类似价格调整执行。

③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新增子目的价格,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年建筑、装饰、安装、消防工程计价定额计算直接费,依据施工同期辽宁工程造价信息计算材料价差,人工费、机械费按造价文件调差,依据2017建设工程费用标准取费计算相关造价。

★11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采购人确认签字合格后方可使用。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工程量清单要求和采购人控制条件,施工时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

2.供应商应依据采购文件的要求、严格按照采购文件、 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等采购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仔细研究所附的施工图及工程技术、质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围,并在充分考察施工现场情况及一切不利条件所带来的风险的基础上,以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为基础,参照现行有关定额或标准,同时综合考虑企业自身情况和各种市场因素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编制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将被理解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以及合同中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

3.竣工档案纸版4份,电子版1份。档案制作费用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如档案室有最新标准,投标单位须按最新标准执行)。

4.拆除工程:供应商应在踏勘现场或充分了解现场的情况下,对照图纸充分考虑拆除工程内容。拆除工程(清单列项的拆除内容除外)由成交人免费拆除,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拆除、清运费用,施工期间房间内物品倒运综合考虑在报价内,清单不单独列项。

5.工程竣工时施工范围内的清洁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含在报价中。

6.采购文件中未说明事项(如农民工工资等),供应商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果出现农民工因拖欠工资上访等情况,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和经济赔偿采购人有权扣除应付的工程款并直接向农民工发放。

7.承包人进场施工作业,要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对周围公共设施和建筑物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保护不当造成损坏以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防火事故等情况,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

8.承包人要服从各级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管理。

9.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是合格的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0.材料复试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合格标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本项目可能涉及的其他检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合格标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1. 材料设备进场后须配有材料样本和质量证明文件。

★12 最终报价要求:最终报价须在原报价基础上按同一比例整体下浮(税金等法律法规不得调整部分除外)。

★13 合同方式: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14 供应商工程量清单中所报材料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格,如果高于如成交,须按采购人要求调整清单报价。

★15 1.维修、更换、加固体育馆内看台部分损坏座椅;

2.室内灯光、音响系统安全检查;

3.负责体育馆场地周围暖气罩维修、刷漆;

4.体育馆内场地画线;

5.场地通风口重新规划改造(具体见合同要求);

6.运动木地板修复,要求进行打磨,抛光,清洁,涂漆等采用运动地板专用材料。

上述六项内容具体细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且上述工程费用由施工方承担,以上工程量清单外项目不计入结算清单。

★16. 施工所用材料须与提供样品一致,并作为工程验收依据之一。

★17 提供项目经理与投标公司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本项目工程在投标之日起至竣工结束期间,不得更换投标时安排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驻场管理。一经发现更换项目经理的,扣除合同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技术部分:

1)铝镁锰板:氟碳无清漆,双涂室外用。符合JC2607-2021《建筑屋面用预辊涂金属板》

①.膜厚≥23μm,符合2607-2021.7.5GB/4957-2003

②.60度光泽度差符合TC/T2607-2021.7.6GB/T9754-2007

③附着力:符合JC/T2607-2021.7.8;GB/T9286-2021;GB/1720-2020

④4.柔软性符合JC/T2607-2021.7.7

⑤.耐酸性符合JC/T2607-2021.7.10.1.1

⑥.耐溶剂性符合JC/T2607-2021.7.10.3

⑦.耐反向冲击性符合TC/T2607-2021.7.12

⑧抗拉强度符合GB/T3880.2-2012

附带检测报告

(2)屋面压型持力板(底板):厚度一致,抗屈服、抗拉伸,弯折处无裂纹不起皮漆膜不开裂,漆膜色泽均匀,无任何腐蚀。

(3)轻钢龙骨:执行国标GB/T*****-2001龙骨表面要求外形平整,棱角清晰,切口无毛刺和变形。镀锌层无起皮,起瘤、无脱落现象。

(4)国标GB/T*****-2017玻璃棉毡的定义:将玻璃棉施加热固性粘结剂制成的柔性毡状制品

①毡的常用性能:

纤维平均直径 ≤7.0微米;

导热系数如下表:

⑸穿孔吸音净化石膏板国标GB/T9775-2008石膏板结构轻、断裂面光滑,抗冲击力优良吸音净化。表面平整度光滑细腻,密度一致厚度一致,穿孔处光滑无掉渣脱落,孔距均匀一致,菱角分明,拼缝缝隙一致美观漂亮。打钉不脱钉不断裂凹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备份文件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地 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
联系方式: 187*****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024-********-330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婷婷、齐俭、刘甲峰、王博
电 话: 024-********-330

标签: 维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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