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装备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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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321*****8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装备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已经由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装备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泰姜行审备[2024]2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金姜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装备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曹新村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对装备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原白米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内原有构筑物、设备进行改造(无新建)。同时利用现有厂区东侧新增用地约9.835亩,建设一套气浮设备、细格栅、AA0池、高级氧化组合池、v型滤池、脱水机房、加药间、配套电气自控及公辅设施等。整体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A0、AA0池-二沉池-高级氧化组合池-V 型滤池-消毒池”的组合工艺。改造完成后装备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日处理4800立方的工业污水(无生活污水)。
2.3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装备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装备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专业工程设计,如有)及非标准设备设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与设计有关的报批与审批手续、现场指导与监督(含设计交底、设计修改、设计变更、专项方案咨询及设计等)、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98.0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10%;提交全套施工图并取得审图合格证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7%;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政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专业资质·排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投标人资质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 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以下各专业须拟派 1 名专业负责人,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

(2)给排水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

(5)造价专业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6t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3年12月-2024年05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证明。

3.7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t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3.8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 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8、3.9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6月21日17时30分至2024年06月28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7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资信业绩部分: 20 分

设计方案部分: 70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 / 分(如有)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t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资信业绩评分

标准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1.设计负责人资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4分。

2. 设计负责人业绩: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50 万元及以上且规模3500m3/d 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

有效期自 2019 年 05 月 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审图合格证书签署日期 为准。

注:(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2)业绩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1和10.5.2项要求。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

设计小组主要成员(不含设计负责人):

(1)建筑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2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2分。

(3)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2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及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2分。

(5)造价负责人: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2分。

注:

(1)提供以上相关人员有效期内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的原件扫描件以及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5条款中有关“养老保险”的要求)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设计小组主要成员中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兼任。

2.2.4

(2)

设计方案评分

标准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和总体设计思路

(10分)

1.对项目特性、功能深刻理解,总体方案充分体现园区现有工业企业水质水量特征及招标人的建设意图,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

2.项目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并科学、合理。

3.各专业(工艺、建筑、结构、电气、自控等)工程设计说明内容齐全、科学合理。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优(8-10 分),良(6-8分),一般(4-6 分), 差(2-4分),未表述的不得分。

2.技术方案(20分)

1.工艺流程及总图布置科学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各级水处理构筑物采用的参数、标准合理准确。(应提供详细的工艺流程图及总平面布置图)

2.对老厂存在问题分析透彻,在保证污水处理厂不间断运行的前提下对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造方案,工程措施安全可行,为老厂今后提标改造留有充分余地。

3.充分考虑各污水构筑物的有利衔接,管线布置合理,高程布置流畅数据充分。(提供工艺高程图及管线布置图)。

4. 湿地平面布置合理,竖向设计科学,做法生态自然,提供湿地工程总平面图,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且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5.设计图纸全面,提供设计任务书所要求的本工程的全部构筑物的设计图纸(包含总图、工艺、建筑、结构、电气、自控、给排水)且设计合理,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6. 设备方案:设备的选型合理可行,符合项目使用需求和习惯,列出设备一览表并 明确主要参数。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优(16-20 分),良(12-16分),一般(8-12 分), 差(4-8分),未表述的不得分。

3.设计深度(10分)

1.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文字说明齐全,图纸内容完整。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优(8-10 分),良(6-8分),一般(4-6 分), 差(2-4分),未表述的不得分。

4.设计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和重点、难点分析

(15分)

1.质量保证措施符合项目需求且全面合理;

2.进度保证措施衔接合理、节点安排详细;

3.项目重点、难点关键点位分析清晰且提出解决方案。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优(11-15 分),良(8-11分),一般(5-8 分), 差(2-5分),未表述的不得分。

5.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5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优(4-5 分),良(3-4分),一般(2-3 分), 差(1-2 分),未表述的不得分。

6. 经济分析(5分)

1.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定和有关政策文件。

3.计算内容及数据详实且相对准确。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优(4-5 分),良(3-4分),一般(2-3 分), 差(1-2 分),未表述的不得分。

7.环境分析及节能分析(3分)

1.项目对环境影响分析详细,改善方案适用可行;

2.施工与运营期间节水、节电、节约用地、节约燃油措施详细且适用可行。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优(2.5-3 分)、良 2-2.5 分)、中(1.5-2 分)、差 (1-1.5分)四个等级打分。

8.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 证措施

(2分)

1.后续服务方案切实可行,人员配置合理及时,保证措施详细可行。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优(1.5-2.0 分)、良1.0-1.5 分)、中(0.5-1.0 分)、差 (0-0.5分)四个等级打分。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优(2.5-3 分)、良 2-2.5 分)、中(1.5-2 分)、差 (1-1.5分)四个等级打分。

注:设计方案最终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 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4(4)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数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建筑设计 ¨市政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以下简称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基准分×( 分)(基准分为150分,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大于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关于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登录“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http://218.90.248.27/),查询各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以投标截止日前最近时段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准。如果无法从上述网址中查询到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则以投标人网上申报的截图作为评审依据{该申报(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中已勾选的设计)}能体现已审核通过的,则该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按100分计取;该申报(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中已勾选的设计)不能体现已审核通过的,则该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0}。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申报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则该投标人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0。

2、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异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投诉。

3、投标人应当及时按照“关于印发《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发【2021】133号)、关于对《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及时申报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申报操作手册详见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金姜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泰州市姜堰天目山街道城北村23组
地址:
泰州市姜堰区金湖湾花苑200号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ty*********@163.com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人:
朱女士
电话:
电话:

标签: 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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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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