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城澳片区防洪排涝工程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告知书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城澳片区防洪排涝工程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告知书

  因宁德市城澳片区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需要,拟征收上述项目征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并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补偿。现已拟定宁德市城澳片区防洪排涝工程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征迁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2〕148号)等规定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8日止。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见,应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部门(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办公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路安居弄1号楼4层(大院内)

  联系电话:*******

  附件:宁德市城澳片区防洪排涝工程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宁德市城澳片区防洪排涝工程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快宁德市中心城区建设步伐,推进宁德市城澳片区防洪排涝工程的顺利进行,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以人为本、权益保障、和谐征收”的原则,通过新闻媒体、公示栏、群众大会、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将安征迁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补偿方案、工作流程、优惠政策等重要事项予以公布,主动接受监督部门、被征收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第二章 房屋征收范围、征收部门及签约期限

  第二条 房屋征收范围

  宁德市城澳片区防洪排涝工程所涉及的征收红线范围内。具体征收范围以征收红线图为准。

  第三条 征收部门、征收补偿对象

  征收部门: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征收补偿对象:凡在征收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物、附属物所有权人。

  第四条 签约期限

  以蕉城区人民政府在本项目征收区域范围内发布的通告为准。

  第三章 建筑面积计算和房屋用途、性质认定

  第五条 面积计算

  (一)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登记的房屋或房屋登记面积与实际不一致的,根据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委托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据实测量,自然层建筑面积以测绘图纸认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二)斜面屋顶建筑面积计算。利用坡屋顶空间作为阁楼层的建筑形式,阁楼层与原房同时设计建造的,其楼层高度≥2.2米的按100%计算建筑面积;1.6米≤其楼层高度<2.2米的按80%计算建筑面积;低于1.6米的不计建筑面积。

  (三)购房单载明的购房面积与对应实际购买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有误差的,最终以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核定的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第六条 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的认定

  (一)被征收房屋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按100%确认补偿面积,超出部分按本章第六条第(二)、(三)款确认补偿面积。

  (二)被征收房屋没有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其补偿面积按当时建房时建筑面积的100%认定补偿面积。

  1.1982年2月13日实施《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前已建成的房屋。

  2.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前经公社(乡镇)批准基建手续的。

  3.1993年8月1日实施《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前,建房用地已审批并在此之前建成的房屋。

  4.2002年8月15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蕉城区买卖土地、非法占地建房的通告(宁政〔2002〕106号)》实施前,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非耕地基建手续的。

  5.2004年12月1日《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实施以前,属农村村民(农民)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门用地批文、规划一书二证的。

  6.对于已取得村镇建设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许可证)的房屋,在2018年2月1日前建成,建房面积在批建面积范围内,层数与各层面积在批建范围的部分可以按100%认定补偿面积。

  7.被征收人持有有效批建手续(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面积在批建范围内的;已经城乡规划主管或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处罚的,已处罚部分的面积。

  8.被征收人不具有批建手续,但已向批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已全部交缴有关规费的(未全额交缴规费的按交缴的比例折算)。

  (三)被征收人不具有完整的用地及批建手续,但在征收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的,可区分以下几种情形给予计算补偿;但在征收期限内不搬迁拆除的,无产权面积按有关法律处理,不予认定为补偿面积。

  1.无合法审批手续房屋的补偿面积认定。

  (1)2012年5月3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的批复》(闽政文〔2012〕222号)发布之前建设的,单位职工宿舍、单位集资建房的或私人所建房屋建筑层数四层(含四层)以下建筑面积按80%认定补偿面积,私人所建房屋五层至七层的建筑面积按50%认定补偿面积,私人所建房屋八层以上(含八层)的以上建筑面积按30%认定补偿面积。剩余建筑面积根据不同结构房屋的重置价结合成新率的50%给予货币补偿。

  (2)2012年5月3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的批复》(闽政文〔2012〕222号)发布之后至2018年2月1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通告》发布之前建设的,单位职工宿舍、单位集资建房的或私人所建房屋建筑层数四层(含四层)以下建筑面积按60%认定补偿面积,私人所建房屋五层(含五层)以上建筑面积按30%认定补偿面积。剩余建筑面积根据不同结构房屋的重置价结合成新率的50%给予货币补偿。

  (3)2018年2月1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通告》发布至项目征地告知书发布前建设的,建筑面积根据不同结构房屋的重置价结合成新率的30%给予货币补偿。

  2.原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但未经批准自行拆除重建的,重建面积(不含简易结构面积)不大于原房屋产权登记面积的,予以100%确认补偿面积,超出原产权登记面积部分按本方案第六条第(二)款及第(三)款第1项认定补偿。

  3.被征收人没有有效的用地手续和有效批建手续,但持有1987年1月1日前村委会(大队或生产队)分配给本队农民建房用地契约的且被征收房屋权属为本队农民本人的,或1982年2月13日实施《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前已建成且未拆除重建的房屋,其住宅区位价按100%计算,建筑物部分按本方案第六条第(二)款及第(三)款第1项标准认定补偿。

  4.因历史原因,被征收人无法提供有效用地手续和有效批建手续的,又不在1982年2月13日实施《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前已建成,又没有1987年1月1日前村委会(大队或生产队)分配给本队农民建房用地契约的,其住宅区位价按70%计算,建筑物部分按第六条第(二)款及第(三)款第1项认定补偿。

  5.无证未建宅基地须经村(居)、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项目指挥部五方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其未建无证宅基地按宁政〔2018〕29号文规定的中心城区原有的预留新村建设用地回购价标准予以补偿;个人住宅房前屋后道路、庭院等无证土地,按无证未建宅基地价格的70%计算补偿;其它用地按原地类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租住单位公房及土地使用权属单位集资建房的

  1.属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租住单位公房的,由征收部门与产权人签订补偿协议,由产权人做好租住户的搬迁工作。

  2.土地使用权属单位的集资建房户,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建筑重置价及二次装修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费、奖励归集资建房户。由土地使用权单位做好集资建房户的搬迁工作。

  3.被征收人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由征收部门报请市主管部门优先给予公共租赁住房或经济适用房等方面住房保障。

  (五)被征收人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并且拥有100%产权,但鉴于历史原因,未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区位价按100%补偿。

  (六)具有合法审批手续的学校、市场、工(农)业厂、场、仓储类、办公类用房等按评估价实行货币补偿;2018年2月1日前建设的无合法审批手续的学校、市场、育苗场、工(农)业厂、场、仓储类、办公类用房等参照本方案第三章第六条认定补偿面积后按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宫庙、祠堂、教堂按现有建筑新建造价标准实行货币补偿。

  其它非住宅房屋、阁楼层与原房非同时设计建造或改扩建的、钢构、轻钢结构及简易搭盖、临时建筑物等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以货币补偿,不予认定补偿面积。铁路、国道、高速公路沿线整治经有关部门同意进行改扩建的,实行货币补偿。法律、法规、规章对征收华侨房屋、文物古迹等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宁德市城澳片区防洪排涝工程土地的预公告》发布后,在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新建、扩建、抢建房屋、抢装修的,一律不予补偿。

  (八)被征收房屋营业店面的确认

  1、被征收房屋营业店面按照被征收人所提供的不动产登记权属证明所记载的用途确认。

  2、未经不动产登记的房屋或虽经不动产登记,但登记用途不是商业营业性质,被征收人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房管部门确认,将沿街底层第一自然间非营业店面改为营业性店面的,其营业性店面建筑面积结合进深进行计算,(未超过6米的按实际进深计算,超过6米的按6米计算),并区分不同状况按下列情况确认,实行货币补偿。

  ①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其营业性店面建筑面积100%给予确认。

  ②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初始营业证明,但未取得税务登记证的,其营业性店面建筑面积按90%给予确认,剩余面积按原用途补偿。

  ③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无法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初始营业证明)和税务登记证的,其营业性店面建筑面积的按80%给予确认,剩余面积按原用途补偿。

  ④《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宁德市城澳片区防洪排涝工程土地的预公告》发布后,在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将非营业性店面改为营业性店面的,一律按原用途予以补偿。

  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初始营业证明;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无法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初始营业证明的,由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提出申请,并提供被征收房屋所在区域的村(居)委会或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经所在乡镇审核并在征收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第四章 房屋补偿

  第七条被征收人未取得土地确权登记且不属于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按分以下几种情形处理:

  (一)被征收人不属于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不属于蕉城区范围内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实行整体区位价的补偿方式,其建房用地参照无证未建宅基地进行处理(属于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建设住宅的,按原地类认定处理),建房用地的土地补偿款归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二次装修等补偿标准参照属于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况给予货币补偿。但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的,且其户内成员在蕉城区、东侨开发区范围内均无其他住宅,为解决其居住问题,登记户内成员2人以内(含2人)且在签约期限签订协议并搬搬迁腾空的,允许其选择45㎡安置房进行产权调换,并根据被征收房屋地面建筑物市场评估价与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结清差价。其户内成员每增加1人,允许增加15㎡可选安置房面积,但不得超过参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计算所得的补偿面积(参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计算所得的补偿面积超过150㎡的,可选安置房总面积最高不超150㎡)。

  (二)被征收人不属于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属于蕉城区范围内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区分以下两种情形:

  1.被征收人在其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宅基地且在签约期限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的,其补偿标准参照属于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况给予补偿;超过签约期限的,不实行整体区位价的补偿方式,其建房用地参照无证未建宅基地进行处理(属于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建设住宅的,按原地类认定处理),建房用地的土地补偿款归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二次装修等补偿仅实行货币补偿,不作产权调换房屋。

  2.被征收人在其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有宅基地且在签约期限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的,其补偿标准参照属于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况给予货币补偿,不做产权调换房屋;超过签约期限的,不实行整体区位价的补偿方式,其建房用地参照无证未建宅基地进行处理(属于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建设住宅的,按原地类认定处理),建房用地的土地补偿款归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二次装修等补偿仅实行货币补偿,不作产权调换房屋。

  (三)被征收人属政府主导的异地搬迁、造福工程、移民安置等对象,虽不属于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照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况给予补偿

  第八条 被征收人属于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整体区位评估方式结算货币补偿金额的补偿计价方式

  (一)住宅区位价的补偿标准:具有合法用地手续的集体用地住宅区位价为2814元/㎡,无合法用地手续的已建宅基地按对应区位价70%计算。部分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部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按比例结合不同区位价计算平均值作为区位价。

  (二)不同类型建筑物补偿计价方式

  1.私人住宅: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确认的补偿面积×(区位价+被征收房屋单位面积重置价×综合成新率)+剩余建筑面积×补偿比例×被征收房屋单位面积重置价×综合成新率+二次装修及其它单项补偿+私人住宅调节价。

  2.单位宿舍(含套房):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确认的补偿面积×(区位价+被征收房屋单位面积重置价×成新率)+剩余建筑面积×补偿比例×被征收房屋单位面积重置价×综合成新率+二次装修及其它单项补偿。

  3.个人及单位拥有部分产权的房改房: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确认的补偿面积×(区位价+被征收房屋单位面积重置价×综合成新率)+剩余建筑面积×补偿比例×被征收房屋单位面积重置价×综合成新率﹞×个人或单位所占的产权系数+二次装修及其它单项补偿。

  4.有合法产权的杂物间只能实行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杂物间确认的补偿面积×(区位价50%+被征收杂物间单位面积重置价×综合成新率)+二次装修及其它单项补偿。

  (三)私人住宅调节价计算公式

  私人住宅调节价=区位价×2.3×占地面积(证载面积大于占地面积的按证载用地面积计算)-﹝区位价×确认的补偿面积﹞(当数值为负值时不调节)

  (四)营业性店面货币补偿计价方式

  实行货币补偿的集体用地上住宅营业性店面区位价5756元/㎡。

  营业性店面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营业性店面确认的补偿面积×﹝营业性店面区位价(未取得有效用地手续的按70%计算)+被征收建筑单位面积重置价×综合成新率﹞ +剩余建筑面积×补偿比例×被征收房屋单位面积重置价×综合成新率+二次装修及其它单项补偿。

  营业性店面货币补偿面积的认定按第六条认定。

  (五)持有合法用地手续私人住宅用地,宅基地补偿金额=确认的用地面积×区位价×2.3。

  (六)被征收房屋不符合实际使用功能,过度装修的部分不予补偿。

  第九条 被征收人不同意按整体区位评估价格及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签约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委托选定的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分户评估,并按评估价进行补偿,不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被征收人同意按整体区位评估价格进行补偿的,不再进行分户评估。

  第十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原则上被征收房屋确认的补偿面积为可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并结算差价。

  (一)产权调换房屋的计价方式

  被征收人选择整体区位评估方式,产权调换房屋差价=被征收房屋各类补偿(含补助奖励等)总价-产权调换房屋总价。

  在征收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的,因建筑结构、设计户型等原因,产权调换房屋的总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确认的总补偿面积部分(但不得超过30㎡),按以下标准计价:

  1.产权调换房屋的总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确认的总补偿面积10㎡(含10㎡)以内的部分,按安置房单价的1.1倍购买。

  2.产权调换房屋的总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确认的总补偿面积在10㎡以上20㎡(含20㎡)以内的部分,按安置房单价的1.3倍购买。

  3.产权调换房屋的总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确认的总补偿面积在20㎡以上30㎡(含30㎡)以下的部分,按安置房单价1.5倍购买。

  被征收人选择分户评估方式的,产权调换房屋差价=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产权调换房屋,不作货币补偿:

  1.被征收房屋产权有纠纷、权属不清或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2.被征收私有房屋的产权人对补偿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3.被征收房屋设有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未重新设立抵押权或抵押人未清偿债务的。

  (三)属于第四章第七条中规定的不做产权调换对象,实行货币补偿,不进行产权调换房屋。

  (四)产权调换房屋的位置、户型、结构、建筑面积及建设标准

  1.产权调换房屋的位置为:临港小区(安置用地性质为集体)和城南镇蚶岐地块(安置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安置地)。

  2.产权调换房屋标准房型为60㎡、75㎡、90㎡、105㎡、120㎡相近的户型。(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协议时应预选产权调换房屋户型)。

  3.产权调换房屋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建筑技术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仅安装窗及入户门的毛坯房)。

  4.产权调换房屋竣工后,要依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五)产权调换房屋要求

  1.对于已认定为营业性店面,并且已按营业性店面标准进行货币补偿的部分,不得重复计算可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2.被征收人在选择安置房户型时,原则上选择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应按最接近被征收房屋的户型面积,选择产权调换房屋时应填写《产权调换房屋购房单》和《产权调换房屋选房证明》。

  3.持有合法用地手续的未建宅基地,可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按证载面积确认。

  (六)选房方法及程序

  1.按“先签先选”的原则,由先签约者优先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时,征收部门一并发给“产权调换房屋选房顺序号”,被征收人凭“产权调换房屋选房顺序号”在征收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顺序进行选房,原则上在安置房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选房,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选房通知发出后,被征收人未按时选房的,顺序号后推。被征收人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时所留的电话为选房通知电话,如有变更被征收人应及时告知征收部门。

  购房单载明的购房面积与对应实际产权调换房屋面积有误差的,最终以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核定的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并按实结算购房款。

  2. 若在同一时间节点上,同时有两户或两户以上被征收人签订协议的,“产权调换房屋选房顺序号”以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第十一条 安置房价格

  产权调换房屋住宅第八层单价为临港小区每平方米5104元、城南镇蚶岐地块每平方米6357元。被征收人所选房房屋高于八层的,每高一层房屋单价每平方米增加30元,低于八层的,每低一层房屋单价每平方米减少50元。

  第五章 奖 励

  第十二条根据征收区域内实际情况,被征收人在下列协商期限内,完成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交付征收部门验收合格的,给予相应的优惠、奖励:

  (一)在第一签约期限内。

  1.根据确认的补偿面积按个人住宅、单位宿舍(含套房)590元/㎡,营业性店面1500元/㎡(按确认的营业性店面建筑面积)、办公用房(村、居委会、社区)450元/㎡。

  2018年2月1日前建成的无合法审批住宅补偿面积确认后剩余建筑面积390元/㎡。

  2.工(农)业厂、场、仓储类用房按确认的补偿面积或生产经营用地面积135元/㎡给予奖励(就高)。

  3.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计算安置房价格时安置房面积按所选安置房建筑面积的90%优惠结算。

  (二)在第二签约期限内。

  1.根据确认的补偿面积按个人住宅、单位宿舍(含套房)470元/㎡,营业性店面1200元/㎡(按确认的营业性店面建筑面积)、办公用房(村、居委会、社区)360元/㎡。

  2018年2月1日前建成的无合法审批住宅补偿面积确认后剩余建筑面积270元/㎡。

  2.工(农)业厂、场、仓储类用房按确认的补偿面积或生产经营用地面积110元/㎡给予奖励(就高)。

  3.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计算安置房价格时安置房面积按所选安置房建筑面积的94%优惠结算。

  以上面积以征收部门认定的补偿面积为准。

  (三)祠堂、宫庙、教堂、村委楼奖励参照办公用房。

  (四)被征收对象为特困户、低保户、精准扶贫建档户的,给予每户*****元住房补助。

  (五)凡超过期限签订协议、或在协议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不搬迁的、或被实施强制征收的房屋,均不享受上述的优惠、奖励。

  (六)签约期限以蕉城区人民政府发布本项目房屋征收补偿通告为准。

  第六章 补 助

  第十三条 因房屋征收产生的搬迁补助费

  (一)被征收房屋搬迁补助费构成

  1.被征收房屋搬家补助费。

  2.设备迁装补助费。

  3.移装固定设施补助费。

  4.由征收人负责搬迁的,不再支付搬迁补助费。

  (二)被征收房屋的搬家补助费。

  1.被征收房屋的搬家补助费,按照被征收房屋确认的补偿面积结合不同用途不同补偿方式计算(工(农)业厂、场、仓储类用房、杂物间、附属间按建筑物面积计算),搬家补助费按二次结算。

  2.不同用途被征收房屋的搬家补助费单价如下表:

用途类型

住宅(含杂物间、附属间)、办公用房(社区、学校、村委楼等)

营业店面

仓储、工(农)业用房、宫庙、祠堂、教堂

搬家补助费

(元/㎡次)

6

7

8

  注:搬家补助费每次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次结算;对宫庙、祠堂、教堂的搬迁,可参照民间习俗另行给予搬迁补助费用。

  (三)移装固定设施补助费。

  移装固定设施补助费标准见附表六,移装固定设施补助费按二次结算

  (四)设备迁装补助费

  大型机械设备5吨以下每台按800元;5吨以上10吨以下每台按1200元;10吨以上每台按2000元计算;行吊每台按4000元计算;设备现状难以分清的及神像搬迁按评估计算搬迁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补偿。

  (五)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1.营业性店面的停产、停业补偿费,根据被确认的营业性店面建筑面积,按120元/㎡·月计算,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补偿。

  2.因征收造成企业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费,根据生产经营者近三年的年平均净利润确定,生产经营期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生产经营期限的年平均利润确定;净利润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实际缴纳的所得税证明推算。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搬迁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期限按照6个月计算。若生产经营者无法提供所得税证明的,根据被征收企业补偿面积或生产经营用地面积(就高),按20元/㎡·月计算,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补偿(住宅作为营业场所已计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不再计算临时安置费)。

  3.征收通告发布前3个月已停产、停业的,不再给予停产、停业补偿费。

  (六)个人住宅装修补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足260元的,按给予保底补足到每平方米260元(不含简易房等非住宅房屋)。

  第七章 过 渡

  第十四条 因房屋征收产生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临时过渡安置方式

  被征收人实行自行过渡安置方式。

  (二)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临时过渡安置期限

  1.起始日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腾空验收合格之日。

  2.截止日期:商品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之日,另赠发六个月。产权调换房屋超过36个月交付给被征收人的视为逾期,自逾期之日起,对自行过渡的被征收人双倍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在被征收人选房面积确定后据实结算(但不得超过可安置面积)。但被征收人拒绝回迁的不再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发放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

  (四)临时安置补偿费按补偿面积计算标准如下:

类别

单位

标准

住宅

元/㎡·月

15

办公(社区、学校、村委楼等)、宫庙、祠堂、教堂

元/㎡·月

17

  1.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结算。

  2.发布本项目补偿方案通告或征收决定通告之前,被征收人家庭成员中有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上或长期生活无法自理的病人另给予每人每月100元临时过渡补助,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发6个月,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与临时安置补助费一同发放到过渡期满。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搬迁验收合格标准

  (一)被征收人将被征收房屋搬迁腾空交付征收部门验收时应提交水费、电费、电话费等结算手续。

  (二)被征收房屋已经全部搬迁腾空,并经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双方确认。

  (三)属于补偿范围内的建筑物、配套设施、设备保持原状。

  属于水、电等部门安装的总表应保持原状,不得私自拆除、更换,应由水、电等部门统一拆除,否则水、电等部门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被征收人应主动提供给征收部门以下资料:

  (一)经核对后的产权人或户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

  (三)被征收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用地建设有关批准文件、契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四)与征收补偿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 房屋征收补偿款、奖励款的兑付方式及期限

  (一)兑付方式

  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支付给被征收人。

  (二)应支付的款项及期限

  1.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在完成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交付征收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结清各项补偿款。

  2.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被征收人房屋搬迁腾空交付征收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第一次结算产权调换房屋(安置房先按8层进行计算楼层差价)购房差价款,临时安置补助费从搬迁腾空之日开始计算。

  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房后根据所选面积和楼层依照本方案标准再次计算补偿款并结算差价;在产权调换房屋交房前,产权登记面积与销售合同面积有误差的,按销售合同单价最后结清差价款。

  第十八条 其它

  (一)在项目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后,被征收人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征收部门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项目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且不腾空房屋交付拆除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申请法院执行。

  (三)防洪排涝项目海堤破口处两侧施工影响范围的房屋以及与本项目征收红线密切关联的区域,征收补偿标准按照本方案执行。

  (四)本方案所规定的条款适用宁德市城澳片区防洪排涝工程征收范围内,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方案解释权归本项目房屋征收部门。

  附表一:

  各类结构等级房屋重置价格一览表

结构

类型

等级

结构

楼地面、顶棚、墙面装修

门窗

设备

重置价格(元/㎡)

框架结构

砼地圈梁、砼矩形柱、内外均为实心砖墙、砼有梁板、屋面为SBS防水卷材、架空隔热层、层高3米。

水泥砂浆楼地面、内墙为水泥漆面、外墙水泥砂拉毛、砼天棚水泥砂面层、水泥漆、楼梯不锈钢扶手。

胶合板门、铝合金玻璃窗户。

暗设线路、水卫、电照基本齐全。

2019

砖混结构

干砌整毛石条形基础、砼地圈梁、240mm厚实心砖墙、砼构造柱、砼圈过梁、砼有梁板、屋面为SBS防水卷材、架空隔热层、层高3.00米。

水泥砂浆楼地面、内墙为水泥漆面、外墙水泥砂拉毛、砼天棚水泥砂面层、水泥漆、不锈钢扶手。

胶合板门、进户拼板门、铝合金玻璃窗户。

暗设线路、水卫、电照基本齐全。

1944

干砌整毛石条形基础、砼地圈梁、180mm厚实心砖墙、砼构造柱、砼圈过梁、砼有梁板、屋面为SBS防水卷材、架空隔热层、层高3.00米。

水泥砂浆楼地面、内墙为水泥漆面、外墙水泥砂拉毛、砼天棚水泥砂面层、水泥漆、不锈钢扶手。

胶合板门、进户拼板门、铝合金玻璃窗户。

1815

干砌整毛石条形基础、砼地圈梁、120mm厚实心砖墙砼构造柱、砼圈过梁、砼有梁板、屋面为SBS防水卷材、架空隔热层、层高3.00米。

水泥砂浆楼地面、内墙为水泥漆面、外墙水泥砂拉毛、砼天棚水泥砂面层、水泥漆、不锈钢扶手。

胶合板门、进户拼板门、铝合金玻璃窗户。

1554

砖木结构

干砌整毛石基础、砼圈过梁、240mm厚实心砖墙、普通人字形屋架、木瓦屋面、木基层、木楼盖、檐口高3.00米。

杉木楼板、水泥砂浆地面、内墙水泥砂浆面层、水泥漆、外水泥砂拉毛、梯木扶手。

胶合板门、铝合金玻璃窗户。

明线照明、给水。

1157

干砌整毛石基础、山墙180mm厚实心砖墙、木瓦屋面、木基层、木楼盖、山墙搁檩、檐口高3.00米。

杉木楼板、水泥砂浆地面、内墙水泥砂浆面层、水泥漆、外水泥砂拉毛、梯木扶手。

胶合板门、铝合金玻璃窗户。

1057

干砌整毛石基础、砖墙、木瓦屋面或其它新型材料屋面、山墙搁檩、檐口高3.00米。

杉木楼板、水泥砂浆地面、内墙水泥砂浆面层、水泥漆、外水泥砂拉毛、梯木扶手。

胶合板门、铝合金玻璃窗户。

905

木结构

旧式(七落柱)排架扇、中柱梢径大于24㎝、木瓦屋面、木基层、条石架共柱基、檐口高2.80米。

优质木地板、厅堂水泥砂浆或三合土地面(前后廊石板)、房间杉木隔板。

带花格镶板门、木玻璃窗。

给水电照。

1391

旧式(五或七落柱)排架扇、中柱梢径19-24㎝、木瓦屋面、木基层、条石架共柱基、檐口高2.80米。

木地板、厅堂水泥砂浆或三合土地面(前后廊石板)、房间杉木隔板。

旧式板门扇、木玻璃窗。

给水电照。

1091

旧式(五落柱)排架扇、中柱梢径小于19㎝、木瓦屋面、木基层、磉石柱基、檐口高2.80米。

木地板、厅堂水泥砂浆或三合土地面(前后廊石板)、房间杉木隔板。

796

土木结构

夯土(或土坯)墙承重、乱毛石基础、圆木柱、方木梁、木瓦屋面、木基层、杉木薄板墙面、山墙搁檩、方整石台阶、廊沿、檐口高2.80米。

水泥砂浆地面、柴泥麻筋灰粉刷。硬木扶手。

板门扇、木玻璃窗。

电照。

1092

夯土(或土坯)墙承重、乱毛石基础、圆木楞、木瓦屋面、木基层、山墙搁檩、檐口高2.80米。

水泥砂浆地面、柴泥麻筋灰粉刷、硬木扶手。

703

钢结构

砼独立基础、H字钢柱≥300mm(或周长1.8米以上钢筋混凝土柱)、H字钢梁≥300mm、薄壁型钢檩条和墙梁、1.8高砖墙、彩钢板屋面、墙体上部单层彩钢板围护、用螺栓或焊接拼接的门式钢架结构、檐口高6.00米。

水泥砂浆地面、下部内外墙面水泥砂浆粉刷。

铝合金卷帘门、铝合金玻璃窗

水电照齐全

1525

砼独立基础、H字钢柱200-300mm(或周长1.8米以上钢筋混凝土柱)、H字钢梁200-300mm、圆钢管装配式顶(顶高2米)、薄壁型墙梁、1.8米高砖墙、彩钢板屋面、墙体上部单层彩钢板围护、用螺栓或焊接拼接的门式钢架结构。檐口高6.00米。

1380

砼独立基础、H字钢柱或槽钢200-300mm(或周长1.4-1.8米以上钢筋混凝土柱)、H字钢柱或槽钢200-300mm、薄壁型钢檩条和墙梁、1.8高砖墙、彩钢板屋面、墙体上部单层彩钢板围护、用螺栓或焊接拼接的门式钢架结构。檐口高6.00米。

1308

砼独立基础、工字钢柱或槽钢100-200mm、工字钢柱或槽钢100-200mm、薄壁型钢檩条和墙梁、1.2米高砖墙、彩钢板屋面、墙体上部单层彩钢板围护、用螺栓或焊接拼接的门式钢架结构。檐口高4.00米。

870

普通砼基础、圆钢柱或方钢柱、角钢屋架、薄壁型钢檩条和墙梁、1.20米高砖墙、彩钢板屋面、墙体上部单层彩钢板围护、用螺栓或焊接拼接的门式钢架结构。檐口高4.00米。

497

简易

圆钢柱或方钢柱、角钢屋架、薄壁型钢檩条和墙梁、彩钢板屋面、水泥砖垒叠墙或单层彩钢板围护、用螺栓或焊接拼接的门式钢架结构。

水泥砂浆地面。

铝合金卷帘门、铝合金玻璃窗

水电照基本齐全

360

部分水泥砖垒叠墙或单层彩钢板围护、薄壁型钢檩条、彩钢板屋面。

280

圆钢柱或方钢柱、角钢屋架、薄壁型钢檩条和墙梁、彩钢板屋面、无围护、用螺栓或焊接拼接的门式钢架结构。

180

注:1:上述各种结构等别为标准类型,如确定等级后、待估建筑物具体情况与叙述不一致的应进行相应小项的系数修正。2:特殊构造房屋应另行计算重置价格。3:厂房内套建的建筑物,另行单独计算重置价格。4:简易建筑中与上述差异较大的应另外测算重置价。

  附表二:

  成新率评定标准一览表

房屋标准

成新率

基本评定标准

完好房

85%-100%

结构构件完好,装修和设备完好,齐全完整,管道畅通,现状良好,使用正常,或虽个别分项有轻微损坏,经过一般性小修就能修复的。

基本完好房

70%-85%

结构基本完好,少量构部件有轻微损坏,装修基本完好,油漆缺乏保养,设备、管道现状基本良好,能正常使用,经过一般性的维修能恢复的。

一般损坏房

50%-70%

结构一般性破坏,部分构部件有损坏或变形,屋面局部漏雨,装修局部有破损,油漆老化,设备、管道不够畅通,水卫、电照管线、器具和零件有部分老化、损坏或残缺,需要进行中修或局部大修更换部件的。

严重损坏房

30%-50%

房屋年久失修,结构有明显变形或损坏,屋面严重漏雨,装修严重变形、破损、油漆老化见底,设备陈旧不齐全,管道严重堵塞,水卫、电照管线、器具和零部件残缺及严重损坏,需进行大修或翻修、改建的。

危险房

<30%

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及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

  注:具体成新率以现场调查情况结合建成年限、已使用年限进行确定。

  附表三:

  室内二次装修补偿标准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价格(元)

备注

Q

墙面

Q1

瓷板 152×152mm 墙面

72

1.找平层厚度、砂浆配合比:1:2.5水泥砂浆找平20厚

2.结合层:瓷砖专用粘结剂

3.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

采用晋江砖

Q2

194×94mm 面砖灰缝(5mm)

75

Q3

密缝墙面、墙裙劈离砖

80

Q4

缝宽 10mm 内墙面、墙裙劈离砖

85

Q5

墙面、墙裙粘贴陶瓷锦砖

105

Q6

墙面、墙裙粘贴玻璃马赛克

180

Q7

周长 600mm 以内墙面、墙裙

90

Q8

周长 800mm 以内墙面、墙裙

85

Q9

周长 1200mm 以内墙面、墙裙

85

Q10

周长 2000mm 以内墙面、墙裙

110

Q11

周长 2400mm 以内墙面、墙裙

110

Q12

周长 3200mm 以内(含)墙面、墙裙

115

Q13

普通或无品牌砖(周长3200及以上的)

65

Q14

单色花岗岩墙面(周长 3200mm 以内

150

干挂仅适用于框架、砖混、砖木等结构中的客厅、厨房、卫生间、过道。

Q15

干挂周长 2400mm 以内墙面瓷砖

120

Q16

干挂周长 3200mm 以内(含)墙面瓷砖

160

Q17

干挂周长 3200mm 以上墙面瓷砖

180

Q18

普通或无品牌砖干挂周长 3200mm 以上墙面瓷砖

75

Q19

高档板材墙面

210

以普通爵士白B级板为例

Q20

墙面喷砂、真石漆

65

含基层

Q21

肌理壁膜

75

含基层

Q22

墙纸

35

含基层(护墙宝)

Q23

墙面水泥漆

30

含基层

Q24

801

26

采用专用滑石粉连底带面

Q25

成品护墙板

55

基层无需处理

D

地面

D1

周长 1200mm 以内陶瓷地砖楼地面

78

1.找平层厚度、砂浆配合比:1:2.5水泥砂浆找平20厚2.结合层:瓷砖专用粘结剂3.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采用晋江砖

D2

周长 2000mm 以内陶瓷地砖楼地面

85

D3

周长 2400mm 以内陶瓷地砖楼地面

92

D4

周长 3200mm 以内陶瓷地砖楼地面

110

D5

周长 3600mm 以内(含)陶瓷地砖楼地面

125

D6

周长 3600mm 以外陶瓷地砖楼地面

160

D7

普通或无品牌砖(周长3200及以上的)

62

D8

带嵌条水磨石楼地面(底 15mm 面 15mm)

100

1.找平层厚度、砂浆配合比:1:2.5水泥砂浆找平20

2.面层材料采用单色地面664、多色地面为浪花白

D9

单色花岗岩楼地面(周长 3200mm 以内)

130

D10

多色花岗岩楼地面(周长 3200mm 以内)

130

D11

高级板材楼地面

210

采用纯实木地面以美国橡木为准

D12

金刚板地面

70

以福人地板为准

D13

木地板铺设木楞 40×60mm 间距 300mm

45

不含地板

D14

木地板铺设木楞 40×60mm 间距 400mm

40

不含地板

D15

木地板铺设木楞 40×60mm 架空 300mm 以内

90

不含地板

D16

木地板铺设木楞 40×60mm 架空 450mm 以内

138

不含地板

D17

木地板铺设杉木基层

45

D18

木地板铺复合地板

145

面层采用纯实木地面以美国橡木为准

D19

杉木地板 铺在木楞上

100

杉木板采用45度斜铺安装

D20

实木地板 铺在木楞上

190

采用纯实木地面国产柚木为准

D21

墙面

D22

瓷板 152×152mm墙面

68

1.找平层厚度、砂浆配合比:1:2.5水泥砂浆找平20厚

2.结合层:瓷砖专用粘结剂

3.采用晋江砖

D23

194×94mm 面砖灰缝(5mm)

68

D24

密缝墙面、墙裙劈离砖

75

D25

竹地板

110

D26

塑料地贴

45

以400*400方形地贴为准

T

楼梯

T1

花岗岩踢脚板

23

以664石材为准

T2

瓷砖踢脚板

19

以晋江砖为准

T3

踢脚板杉木成品

m

28

T4

踢脚板硬木成品

m

28

T5

楼梯面

T6

整体楼梯水磨石地面(底 15mm 面 15mm)

225

T7

花岗岩整体楼梯

215

石材以664为准

T8

高档板材楼梯面

265

石材以爵士白参考

T9

普通实木质油漆楼梯面

340

以白橡为参考

T10

高档实木烤漆楼梯地板

355

采用纯实木地面以美国橡木为准

T11

陶瓷地砖整体楼梯

150

1.找平层厚度、砂浆配合比:1:2.5水泥砂浆找平20厚

2.结合层:瓷砖专用粘结剂

3.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采用晋江砖(按投影面积计)

T12

实木扶手

m

450

采用杉木立杆,防护护手,面层脱脂上漆

T13

不锈钢立杆玻璃防护橡胶扶手

m

320

DD

吊顶

DD1

装配式 T 型铝合金(不上人型) 面层规格(周长 1800mm 及以内)平面

110

采用龙牌龙骨

DD2

装配式 T 型铝合金(不上人型) 面层规格(周长大于 1800mm)平面

110

采用龙牌龙骨

DD3

天棚面层钙塑板 安在 T 型铝合金龙骨上

54

DD4

股合板吊顶

65

DD5

塑料扣板吊顶

60

DD6

普通木吊顶

110

DD7

PVC 板吊顶

95

DD8

硅酸钙板吊顶

65

三明金工

DD9

吊顶造型另加

60

DD10

吊顶普通粉刷

20

面层采用立邦漆(时时丽)

DD11

石膏吊顶

65

泰山牌

M

M1

铝合金平开门

240

采用普通奋安铝材

M2

铝合金推拉门

232

采用普通奋安铝材

M3

塑钢平开门

234

M4

铝合金卷帘门

298

采用普通奋安铝材

M5

不锈钢卷帘门

248

M6

高档房门(补差价)(含五金)

300

属结构中应该配置的普通木门不属于补偿范围。如每个房间必备普通木门一樘、每个卫生间必备、每栋房屋必须有普通木质大门一樘等。配置中有差价的给予差价补偿。

M7

木质防火门(含五金)

523

M8

实木高档木门(补差价)(含五金)

850

M9

木质豪华房门(含五金)

1050

M10

木质玻璃门(含五金)

260

M11

单层全板普通钢门(含五金)

213

M12

不锈钢门(含五金)

260

M13

铁质伸缩门(含五金)

213

M14

密闭钢门(含五金)

249

M15

普通防盗门(含五金)

342

M16

豪华防盗门(含五金)

526

M17

木质玻璃推拉门(含五金)

240

M18

铝合金地弹门(含五金)

297

M19

三合板门(木龙骨基础含五金)

130

M20

成品免漆门(含五金)

220

M21

钢化玻璃门(或隔断)

235

C

窗户

C1

铝合金窗

260

含五金

C2

铝合金百叶窗

223

含五金

C3

铝合金防盗网

117

含五金(罗普斯金)

C4

塑钢推拉窗

206

含五金

C5

塑钢固定窗

168

含五金

C6

塑钢平开窗

227

含五金

C7

不锈钢防盗网

130

含五金

C8

隐形防盗网

70

C9

铁窗栅

77

C10

硬木窗帘盒

m

42

夹板施工含粉刷或油漆

C11

铝合金纱窗

155

C12

铝合金窗帘轨道

m

38

C13

复合罗马杆

m

60

J

家具(衣柜、橱柜、鞋柜、酒柜)

J1

实木生态板柜体

415

不含柜门

J2

普通木柜柜体(含多层板)

320

不含柜门

J3

普通柜体(防潮板)

260

不含柜门

J4

高级实木柜体(1)

680

不含柜门(采用普通杉木板衬底)

J5

高级实木柜体(2)

980

不含柜门(采用高级生态板衬底)

J6

生态板柜门

220

免漆生态板柜门

J7

密度板门,面层烤漆

200

采用中密度板(单层烤漆)

J8

颗粒板柜门

105

柜门

J9

普通夹板贴面固定木柜门(1)

220

柜门(免漆颗粒板,塑料线条收边)

J10

普通夹板贴面固定木柜门(2)

130

柜门(木龙骨衬底,三合板面层)

J11

高级实木柜门(1)

190

柜门(杉木衬底,面层贴纸上漆)

J12

高级实木柜门(2)

850

柜门(纯实木板制作,以柚木为例)

J13

造型门

360

有一定造型(普通造型,杉木衬底,面层贴纸上漆)

J14

吸塑木门(1)

380

柜门(生态板)

J15

吸塑木门(2)

220

柜门(颗粒板)

J17

玻璃推拉门

280

柜门(玻璃采用10MM钢化玻璃,含五金及轨道)

J18

浴室玻璃推拉门

260

柜门

J19

木质推拉门

300

柜门

J20

厨(吊)柜

J22

不锈钢制作厨(吊)柜

210

柜门(采用1.2MM202不锈钢包面)

J23

砖砌碗柜(1)

180

柜门(水晶板柜门)

J24

砖砌碗柜(2)

150

柜门(采用防潮板塑料封边条收口)

J25

砖、混凝土板做作鞋柜(1)

180

柜门(水晶板柜门)

J26

砖、混凝土板做作鞋柜(2)

120

柜门(采用防潮板塑料封边条收口)

J27

高级木门

380

柜门

J28

普通木门

240

含五金(采用夹板基层,面层三合板,封闭式油漆)

J29

0.5 厚度以内生态板书柜(酒柜)

450

含五金

W

卫生间

W3

集成吊顶灯具照明+排风

320

参考皇羽品牌

W4

集成吊顶灯具照明+暖风+排风

620

参考皇羽品牌

W5

洗脸池(含下水管)

150

含上下水管配件

W6

混凝土洗脸池

350

含上下水管配件

W7

板材洗脸池

240

含上下水管配件

W8

搪瓷水池洗脸池

450

含上下水管配件

W9

洗脸洗衣台面(花岗岩/板材)

m

320

含上下水管配件

W10

洗脸洗衣台面(大理石)

m

460

W11

全套洗脸盆(玻璃陶瓷面)

700

W12

全套洗脸盆(普通台面)

480

含小柜、镜面

W13

普通洗脸盆

220

含上下水管及配件(广东佛山品牌)

W14

座式便器

350

W15

蹲式便器

200

W16

浴缸

900

W17

毛巾架(含置物架)

60

301材质

W18

浴室推拉门

260

CF

厨房

CF1

生态板灶橱

m

380

不含柜门

CF2

板材灶具

m

320

不含柜门

CF3

混凝土灶具

m

281

不含柜门

CF4

品牌灶具

按市场价格

CF5

双立板板材灶台

m

140

含双面立板

CF6

水泥单板灶台

m

145

含双面立板

CF7

花岗岩灶台

m

380

花岗岩柜体台面、不含柜门

CF8

石英石灶台

m

720

木质柜体石英石台面、不含柜门

CF9

高级板材灶台

m

480

CF12

洗碗板池

CF12.1

混凝土洗碗板池

350

CF12.2

板材洗碗板池

250

CF12.3

不锈钢单口洗菜池

200

非独立(301材质)

CF12.4

不锈钢双口洗菜池

350

非独立(301材质)

CF13

洗衣板池 

CF13.1

混凝土洗衣板池

350

CF13.2

板材洗衣板池

250

单孔洗衣池(长度0.6米内)

CF13.3

水泥单板洗衣台

m

145

双立面

CF13.4

板材单板洗衣台

m

150

双立面

GD

隔断

GD1

单面轻钢龙骨石膏板隔断墙(含普通粉刷)

69

龙骨采用龙牌,硅钙板使用三明金工

GD2

双面轻钢龙骨石膏板隔断墙(含普通粉刷)

89

GD3

单面轻钢龙骨硅酸钙板隔墙(含普通粉刷)

69

GD4

双面轻钢龙骨硅酸钙板隔墙(含普通粉刷)

89

GD5

单面木龙骨硅酸钙板隔墙(含普通粉刷)

85

GD6

双面木龙骨硅酸钙板隔墙(含普通粉刷)

115

GD7

单面轻钢龙骨五夹板隔断墙(含普通粉刷)

72

GD8

双面轻钢龙骨五夹板隔断墙(含普通粉刷)

95

GD9

单面木龙骨五夹板隔断墙(含普通粉刷)

70

GD10

双面木龙骨五夹板隔断墙(含普通粉刷)

97

GD11

玻璃隔断

260

玻璃采用普通10mm浮法钢化玻璃

GD12

塑料扣板隔断

55

QT

其它

QT1

石膏压条

m

45

宽度在120mm以内

QT2

门楣刻字

120

QT3

普通喷绘

30

含简单边框

QT4

户外广告布喷绘

40

含简单边框

QT5

铁栅(或铝塑)广告牌

160

字另计,

QT6

普通石材罗马柱护栏(含所有配件)

m

850

QT7

高档石材罗马柱护栏(含所有配件)

m

1300

QT8

栏杆花岗岩压面

m

60

采用664

QT9

不锈钢栏杆

m

230

高度 0.9 米(301材质)

QT10

不锈钢压条

m

8

301材质

QT11

高档仿铜大门

1000

QT12

人造石线条 6-10cm(含)

m

60

以单边计算

QT13

人造石线条 10cm 以上(不含)

m

90

以单边计算

QT16

杉木装饰窗花(格)

130

QT17

小型吊灯

360

QT18

人造板台面

m

180

QT19

人造板窗套、门套(不含线条)

m

160

QT20

特殊柜体、柜门

按市场价测算

QT21

不锈钢管晾衣架(3米内单杆)

m

120

QT22

成品洗衣池(1米内)

m

400

QT23

开关插座(小灯具)

30

  注:上表未列出的项目以评估公司的评估结论为准。实木家具根据市场情况另行评估;含结构中的标准配置装修,不另行计算,如:框架结构中标准配置为铝合金窗、内墙、天棚为水泥漆,这部分不能在装修中另行评估,重复计算价格。 卧室柜体补偿标准为有底板并进深达60cm以上的补偿价格,若有减少,按每减少5CM,价格向下修正10%,不足5cm按5cm修正。

  附表四:

  其他附属单项补偿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价格(元)

备注

1

围墙

1.1

实心砖围墙

?

592

1.2

空心砖围墙

?

560

1.3

土坯墙

?

283

1.4

整毛石围墙

?

680

1.5

乱毛石围墙

?

480

1.6

空斗墙(一斗一卧)

?

388

1.7

干砌整毛石带形基础、护坡

?

580

1.8

浆砌整毛石带形基础、护坡

?

660

1.9

干砌乱毛石带形基础、护坡

?

302

1.1

浆砌乱毛石带形基础、护坡

?

450

1.12

零星砖砌体

?

620

2

道路

2.1

水泥砼路面

149

20CM厚

2.2

干结碎石路面

27

2.3

泥结碎石路面

39

2.4

沥青路面

123

2.5

砖石(煤)渣路面

77

2.6

三合土路面

67

3

地面

3.1

混凝土地面

85

10CM厚

3.2

水泥地面(地面面层)

45

简易水泥面

3.3

标准砖地面

85

3.4

混凝土方砖地面

82

4

门斗、雨篷

4.1

木门斗

380

4.2

混凝土门斗(8cm)

260

4.3

造型混凝土门斗(8cm以上)

350

4.4

玻璃钢雨篷

180

4.5

彩钢雨篷(含钢骨架)

90

4.6

布遮阳(含骨架)

80

4.7

树脂瓦雨披

160

5

水池、水井

5.1

不锈钢屋面蓄水池

5.2

不锈钢屋面蓄水池1.5?

680

5.3

不锈钢屋面蓄水池2.0?

753

5.4

不锈钢屋面蓄水池3.5?

1060

5.5

小型普通水池(含下水管)

5.6

砖砌水池

200

5.7

混凝土水池

400

小于1*1*0.8

5.8

板材水池

300

小于1*1*0.8

5.9

大水池具体根据结构造价计算

5.10

水井

5.11

钢筋混凝土管水井

m

2000

5.12

砖石砌水井

m

1500

5.13

三合土水井

m

1000

5.14

机井

*****

80米深、内径13CM以内

  备注:已含在建筑结构中的各种单项补偿,在评估时不另行计算;未列入的项目按实际评估补偿。

  附表五

  灶的补偿标准

序号

项目

规格

价格(元)

备注

一等

尺寸

完整灶 

完整柴灶由:灶体、柴片池、灶台面块料面层、灶台侧面块料面层、烟囱、储灰池组成,如有缺项、应做相应扣除、除灶体外、扣除比率分别 8%、7%、15%、15%、5%。

1

单口灶

0.75*0.75m 以上

1005

2

双口灶

1.6*0.75m 以上

3216

3

三口灶

1.6*0.75+0.7m 以上)

4020

二等(含新灶)

尺寸

完整灶

4

单口灶

0.75*0.75m 以下

854

5

双口灶

1.6*0.75m 以下

2734

6

三口灶

1.6*0.75+0.7m 以下

3417

  附表六:

  移装固定设施补偿标准

固定设施名称

单位

补偿金额(元)

电话机移装

台.次

58

有线电视移装

户.次

380

热水器移装

台.次

60

窗式空调移装

台.次

180

分体式空调移装

台.次

180

柜式空调移装

台.次

200

吸顶空调移装

台.次

450

独立电表

台.次

360

独立水表

台.次

360

宽带网移装

台.次

58

太阳能热水器

台.次

660

有感应器三相表

组.次

6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征收 补偿 排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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